****受****、**市幸福篁南****公司委托,就**区村落**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南村村落**工程-民宿改造提升装饰工程进行招标。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如下【备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按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的拼音(依次)顺序确定】: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区村落**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南村村落**工程-民宿改造提升装饰工程
2. 招标编号:****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定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定标)候选人1:**市诺****公司
投标报价:****658.23元
中标(定标)候选人2:**市市政园林****公司
投标报价:****512.89元
中标(定标)候选人3:**市****公司
投标报价:****866.44元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7****731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其他
其他情况说明:无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