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第三方送检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对****检验科第三方送检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检验科第三方送检项目
3.采购需求:检验科第三方送检(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磋商范围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 | 检验科第三方送检 | 2家 | 按照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
4.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遴选入围后,有效期2年,合同期限为1年,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5.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本项目不适宜预留,预留比例0.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经医疗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人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依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财政部印发通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印发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月20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须提交贰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3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5日13时3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www.****.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0
地址:**省**市**区福利东路377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蒙晓辉
联系电话:0931-****178;133****1175
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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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