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灵地镇枯死松树清理劳务承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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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灵地镇枯死松树清理劳务承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地镇枯死松树清理劳务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规格

最高控制价(单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灵地镇枯死松树清理劳务承包

地径 5-8cm

61元

按实际清理各径株数*对应径阶单价结算。

2

地径9-16cm

122元

3

地径17-30cm

303元

4

地径 31-50cm

542元

5

地径 51cm 以上

867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公司(**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公司(**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

联系方式:小黄185****3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85****311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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