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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31**至**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中环至浙赣界工程(**段)施工图阶段设计审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正文共 2 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招标人:****
2024年11月13日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对技术标准进行修改, 修改的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与以下内容不一致处,以以下内容为准:
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起点至公望街段,采用上下双层标准断面形式,上层双向六车道为高速公路,下层双向六车道地面道路为现状320 国道,高速公路和现状 320 国道设计速度均为 100 公里/小时;****公路段,为常规单层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与千黄高速公路共线约 20.783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小时;千黄高速公路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每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