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绿化保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 引进1家公司保障我部绿化保洁服务,采取劳务外包模式,由投标人派出绿化保洁人员,负责道路清扫、绿化养护、垃圾处理等工作;每年服务时间12个月(含节假日),每月绿化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8人,遇有恶劣天气、特殊时节等须根据我部要求增派人员。由招标人负责月度考评、人员监管以及经费结算等工作。在综合评定合同存续期间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及保障经费情况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 见质量要求及工作内容 | 260.00 (2年) | 2024.12 | 合同期限2年(1年1签)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质量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绿化养护标准:1.树木的养护按照**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三级养护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病虫害防治、树穴保洁、补种等。2.草坪的养护按照**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二级养护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打草、除杂草、淋水、病虫害防治、补种等。3.具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养护人员和设备,路面清扫车、绿篱机、吹风机、打草机等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留意气候变化,遇突发性寒冷霜冻、暴风雨等恶劣气候时,提前做好预防准备,事后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损毁苗木,进行补救,清理现场。
(二)卫生保洁标准:卫生保洁标准参照《**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有关保洁质量要求执行。
(三)工作内容:根据我部单位工作实际,完成绿化保洁相关工作,未列明的参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落实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佐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公司,本项目不接受外企及涉及关联股权的企业、非管理、服务(绿化保洁)企业、联合体和个人报价。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供应商资格暂停名单处罚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截图证明,****公司印章。
(六)供应商须为正规的管理、服务(绿化保洁)企业,且绿化保洁必须是其主营项目(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论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近3年无服务单位反映的负面问题清单及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前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七)投标人必须出具保密承诺函,并在中标后签订保密协议。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
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必须放弃参加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三、合同时间、服务地点及方式
1.合同时间:合同期限2年(合同1年1签)。招标人在综合评定合同存续期间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及保障经费情况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2.服务地点:****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办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撤场。
4.在合同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必须搞好日常绿化保洁服务和特殊时期绿化保洁服务,因投标人管理不善出现人员未按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出现安全风险隐患、不服从招标单位日常管理的,招标人可立即解除合同,扣除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33****9991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