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检中心35kV三家站1#主变增容工程等交流避雷器采购(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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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检中心35kV三家站1#主变增容工程等交流避雷器采购(第二次)

评审结果公示

****运检中心35kV三家站1#主变增容工程等交流避雷器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于2024年11月06日在****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1

****

2

****公司

3

****公司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到2024年11月15日

发布媒体:,中国通用招标网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明月路56#,联系人:周女士,电 话:0825-****847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联系人:张女士 133****2781, 杨华 153****0537,电话:010-****8525

电子邮箱: ****@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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