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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养殖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养殖场项目(二期)
地点:******村镇张家营村东南790m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验收项目为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构筑物为:蛋鸡鸡舍6栋、育雏鸡舍2栋、固体粪肥车间1座、蛋库1座、孵化车间1座、种蛋库1座(依托现有)、饲料加工车间1座(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含食堂)1处(依托现有)、门卫室1处(依托现有)等;(二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存栏蛋鸡50万只,年产蛋量10900万枚,年产饲料20000吨(饲料只用于本厂鸡只食用,不外售);年产有机肥半成品(鸡粪清理发酵副产品,外售综合利用)15819.1吨。
项目投资及环保投资:(二期)项目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铨
联系电话:133****1870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