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深化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推进预防性法治体系建设”课题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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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深化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 推进预防性法治体系建设”课题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为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推进预防性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省司法厅拟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关课题研究能力的高校、研究机构等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程序制度起草、实践成果培育项目评估指导、调研报告起草等系列课题研究工作。

一、采购内容

“深化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 推进预防性法治体系建设”课题研究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受委托方应当充分发挥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专业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于2025年3月底前提交关于认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工作规则等省级重大行政决策配套程序制度代拟稿及起草说明;指导跟进实践项目培育,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指定项目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情况报告;于2025年7月底前,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关于课题研究项目的调研报告。

(二)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工作需要,应按委托方要求指派专人现场办公,开展专题调研、举办专题论证会等。

(三)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后,应跟进对接、配合做好有关咨询工作。

(四)受委托方应妥善保管课题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工作资料,研究成果为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受委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公开上述工作资料及研究成果等。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在符合公告内容和要求的情况下,将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四、预算金额

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五、资质及投标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具备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课题研究能力的高校、律所、科研机构等均可参加,同等报价下,从事过重大行政决策课题研究、政府法律事务等业务的优先。

六、其他要求

(一)投标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研究方案(含课题研究团队成员资质情况)及报价单,如有从事过重大行政决策课题研究、政府法律事务等业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以EMS寄出时间为准)。

(三)投标文件应为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之后用EMS寄送(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以便区分)至**省**市**区省府路8****中心)10号楼205室。投标文件收件人:****司法厅****),0571-****2477。

联系人:省司法厅法治一处陆佳佳,0571-****1444。



****司法厅 ****司法厅

**** 法治一处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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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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