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1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19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2024年**盘克镇罗卜咀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001 | **** | 工程-施工 | 373396.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盘克镇罗卜咀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宁发改【2024】2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4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2024年**盘克镇罗卜咀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
2.3工程内容: 新修硬化产业道路0.523公里。
2.4招标控制价:373396.00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资金来源:2024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2.8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2月21日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4、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 2024 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 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2号楼
联系人:刘永涛
电 话:181****98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万辉国际9号楼一单元1214号
联系人:贺文妍
联系电话:156****2773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