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4]15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 规划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米) |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
[2024]48号 | ****开发区(北区) | 7442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201 | 201 | 10 | 1.3 | 24 | 15% | 40% |
备注:本地块采用 标准地 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 70tce;(4)产业类型:食品加工;(5)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6)建筑高度 24米;(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 7%;(8)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 15%。 | |||||||||||
[2024]50号 | ****开发区(北区) | 12187.02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330 | 330 | 10 | 1.3 | 24 | 15% | 40% |
备注:本地块采用 标准地 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 40tce;(4)产业类型:工业;(5)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6)建筑高度 24米;(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 7%;(8)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 15%。 | |||||||||||
[2024]51号 | ****开发区(北区) | 6666.69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180 | 180 | 10 | 0.6 1.5 | 24 | 15% | 30% 60% |
备注:本地块采用 标准地 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 245tce;(4)产业类型:工业仓储;(5)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满足《**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6)建筑高度 24米;(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 7%;(8)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 15%。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进行(采取网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4日14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48、50、51号地块均为工业 标准地 。竞买人需按照****规划局出具的工业用地 标准地 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具体组织实施。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建设北路25****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3****368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00****71800
****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