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为落实《**市道路积尘评价办法(暂行)》要求,强化道路积尘管理,科学评价**市重点道路扬尘污染状况,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局拟采购2024-2025年冬季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现开展公开询价。
一
服务内容
对**市约56.7公里重点道路(瑞云街、邛陶路、河滨路、西校场路、古川大道、073县道、邛窑大道北段、**大道、南街、棉花街、**街、东环路、小南街、**大道、依政路、君平大道、文南路、东街、八宝街、酒源大道、拱辰大道、邛窑大道、西街、临邛大道、**大道)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每一次走航监测结束3天内,以综合分析结果为依据,按照《**市道路积尘评价办法(暂行)》,出具1份全市重点道路积尘监测综合评价报告,计算道路积尘负荷并对道路积尘负荷开展分级评价。项目结束15天内,出具1份全市重点道路冬季积尘监测综合分析报告。
二
技术要求
(一)监测条件
对道路积尘开展监测评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待监测道路须无积水、积雪、结冰;
2.风力等级小于4级,即风速<5.5m/s;
3.道路积尘监测车载设备需定期校验,每次走航前需按照监测设备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校准,达到监测标准的统一性,未经定期校验或校验不合规的设备,不得用于道路积尘监测工作。
(二)监测步骤
按照下列步骤对道路积尘开展监测评价:
1.制定道路积尘监测走航计划,明确待监测道路、路段以及走航路线;
2.****车行驶至待监测道路、路段,打开车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系统和风机;
3.走航期间,****车行驶速度应满足车辆和设备工况需求,同一路段力争匀速行驶,连续开展走航监测工作,避免急加速或急减速;
4.走航期间积尘监测车应尽量在靠右的车道行驶,但路况不允许、车辆掉头、左转等情况除外;
5.走航结束后,根据走航数据和评价标准,出具道路积尘走航监测结果。
(三)监测频次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全市道路积尘监测工作分为专项监测和临时监测。
专项监测: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强化管控期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形势,不定时对全市重点道路开展积尘走航监测。
临时监测:因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大气符合污染科研等工作需要,临时对全市重点道路开展积尘走航监测。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此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询价要求
请有意****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按附件格式进行单次报价,报价包含税务、管理、设备维护和报告编写、印制费用等全部费用,并于2024年11月18日14:00前,将询价单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请将询价单扫描件报至QQ邮箱:****@qq.com)。联系电话:028-****7368。
附件:2024-2025年冬季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服务项目调研询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