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471、0873-****242****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弥****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652399
项目名称 | 通用航空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园区星田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省******园区星田工业区,现有生产规模为航模发动机40000台/年,活塞式航空发动机3000台/年、动力冲浪板300条/年、无人机500架/年。建设单位现拟投资1500万建设“通用航空智能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新增轻型飞机200架/年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已于2024年8月19日****改革局核发的《**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①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房废气、打磨废气、切割废气、层压和合模废气、食堂油烟。 本项目烤漆房拟各安装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烤漆房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处理达标后废气均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根据核算,本项目喷漆房排放废气漆雾颗粒、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即漆雾颗粒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甲苯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3.1kg/h,二甲苯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1.0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非正常情况下,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和漆雾颗粒非正常排放速率和浓度较正常排放增加。非正常排放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避免废气污染对厂内员工、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日常运行期间应对“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定期更换过滤棉,杜绝非正常排放。若发生非正常排放,立即停产检修或及时更换过滤棉,找出非正常排放的来源。 本项目打磨废气、切割废气、层压和合模废气产生量很小,采取吸尘设备吸尘、车间封闭等措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新增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1.507t/a(速率0.571kg/h),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0.038t/a(速率0.015kg/h)。 根据现有项目验收报告,现有项目DA001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废气达标。参考现有项目环评报告,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0.765kg/a(速率0.0003kg/h),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1.54kg/a(速率0.0006kg/h)。则扩建后全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1.508t/a(速率0.571kg/h),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0.040t/a(速率0.015kg/h)。扩建后全厂无组织排放废气量较小,且项目厂界外延500m的大气评价范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永红村、东红村和高宗堡下寨,**市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永红村、东红村位于项目上风向,东红村位于项目下风向(距离较远),项目排放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②废水 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排放方式变更为外排北侧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原名****处理厂)处理。根据核算,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北侧已建设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0.5万m3/d,正在进行远期1.0万m3/d扩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进水→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前气浮池→升流式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MBR膜池→后气浮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尾水排放。出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A标准(其中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即TP≤0.2mg/L)。 本项目外排废水总量为3.44m3/d,****处理厂近期处理能力5000m3/d,废水量仅占其总处理量的0.07%,处理能力完全可以接纳本项目排入的废水,且建设单位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接收协议,同意接收本项目废水****处理厂处理(详见附件)。本项目排入的废水不****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综上,本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噪声 项目厂界预测最大值昼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本项目厂界外延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为东红村,根据预测,敏感目标东红村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④固废 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收尘灰、开孔碎屑、化粪池污泥、食堂隔油池废油脂、食堂泔水、生活垃圾、废树脂胶桶、废脱模剂桶、废清洗剂桶、废胶衣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等。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现有废料堆棚,****收购站。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废油脂、食堂泔水按住建部门相关要求处置。废树脂胶桶、废脱模剂桶、废清洗剂桶、废胶衣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清运处置。含油废抹布和含油废手套为豁免清单内容,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处理。 项目依托现有1间240m2废料堆积棚和现有1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进行标识标牌、设置管理台账等,且已与****签订清运处置协议。后期仍需加强危废间台账、转移联单等管理。且需根据危废实际产生情况定期委托清运。 本次扩建后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