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氯酸钠、双氧水、硫酸和原煤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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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氢氧化钠、氯酸钠、双氧水、硫酸和原煤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根据****集团****公司及关联生产企业采购需求,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氢氧化钠、氯酸钠、双氧水、硫酸和原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2.标的物:氢氧化钠、氯酸钠、双氧水、硫酸和原煤

二、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总共11个标的,投标单位可选择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投标。各标的的具体内容及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标的序号

标的物

交货地点

招标数量(吨)

质量及供货要求

1

氢氧化钠(液碱)

****公司

550

NaOH含量 50.0%

Na2CO3 0.5%

尘埃0.05mm2以上颗粒 5个/克

2

氢氧化钠(片碱)

****公司

205

NaOH含量 98.0%

Na2CO3 0.8%

NaCl 0.05%

Fe2O3 0.008%

3

氯酸钠

****公司

300

NaClO3含量(以干基计) 99.0%

水分 0.30%

水不溶物 0.02%

氯化物(以Cl计) 0.20%

硫酸盐(以SO4计) 0.1%

铬酸盐(以CrO4计) 0.01%

铁(Fe) 0.05%

4

****公司

384

5

双氧水

****公司

500

H2O2 27.5%

6

****公司

512

7

硫酸

****公司

200

H2SO4含量 98%

灰分 0.02%

铁(Fe) 0.005%

砷(As) 0.0001%

铅(Pb) 0.005%

汞(Hg) 0.001%

透明度 80mm

色度:不深于标准色度

8

****公司

396

9

原煤

****公司

400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300-4200kcal/kg

全水分 25%

空干基灰分 30%

挥发分 25%

全硫 1.5%

0.3mm以下颗粒比例 10%

10

****公司

4800

11

****公司

806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4000kcal/kg

全水分 32%

空干基灰分 30%

挥发分 25%

全硫 1.5%

0.3mm以下颗粒比例 10%

说明:2#标的招标数量205吨(片碱),接受片碱或液碱投标(投片碱按上述质量要求,投液碱需提前与招标单位联系)。

2.交货期:交货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招标单位及生产企业要求分批发货。

3.交货数量:实际交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可能存在少量偏差,以招标单位实际需求量为准。

4.交货地址:

①****公司:****市**县上**新旺村活易屯039号

②****公司:****市**区**街

③****公司:**省**市耿马县四排山乡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及许可资质,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履约能力,承担报价及履约中标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2.投标单位委托的承运单位、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资格,严格遵守相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3.投标单位投标即视为认可本招标公告及附件的全部要求,如投标单位认为无法完全满足所有要求,应在投标前与招标单位充分沟通,并且在投标文件中备注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信誉要求

(1) 投标单位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对同一标的投标。

7.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8.投标单位不得与****集团****公司****小组成员有直接利害关系,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严格保密,无串标、泄标和弄虚作假行为。

10.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中标规则

在满足标的质量要求、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交货条件、结算条件等前提下,招标单位有权选择与最低价和次低价投标单位进行议价,确定议价后合理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11月25日12:00前完成投标,以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超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单位更换标书的行为,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判定为废标。

2.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叁万元整),投多个标的的,保证金不需累加。招标人收取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集团****公司

开户行:工行**民族支行

账 号:2102 1090 1930 0175 661

备 注:化辅投标保证金

3.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完成后且未发生违约情形的,自履约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咨询电话:蔡先生 187 7693 0631。

投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作废标处理,如出现以下第①、②、③条行为之一的,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①存在串标、泄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有违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或商业道德的行为;

②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不能按期签订合同;

③存在故意造假、规避质检取样等恶劣行为;

④不按规定填写、填写内容不全、涂改投标文件,标书不密封或密封不好;

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⑥投标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

4.投标方式:注册并登录大企汇平台(https://nhsugar.****.com/)在线报名报价,咨询电话:蔡先生 187 7693 0631。

在线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23:59。

在线报价时间:在线报名通过时起至2024年11月25日12:00。

5.投标文件模板见附件。

6.中标结果通知:自开标之日次日起算,2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将中标/未中标结果通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指定联系人及方式。

六、付款方式

完成供货后,次月7日前,由供货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收货数量和质量验收结果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全额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之日起10日内,签署合****公司或关联生产企业以汇款形式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如供货方使用正规电子专票,将有利于缩短付款时间)。

七、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逾期未签署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选择备选中标单位。

2.合同签订****公司或关联生产企业,招标涉及的下属和关联企业受本招标公告约束。

八、其他事项

本招标公告未予明确或可能的歧义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招标单位:****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8 7873 0916

附件:

1.投标文件(模板)

2.原煤物资购销合同(模板)

****集团****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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