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学****基地一栋办公楼、供暖设施拆除及残值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拆除地址 | **市**区陈排村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踏勘,并取得转让方出具的《勘验现场承诺书》。 | |||||
其他情况 | 1、拆除****大学****基地一栋办公楼、供暖设施,建筑面积合计为1541.3平方米,以现场实物为准。 2、拆除标的成交后,建筑内钢结构、檐沟、预埋钢构件、锅炉设施等所有可回收构件按转让方要求拆除并进行残余价值捆绑转让。 3、拆除标的成交后,要求受让方拆除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等,场地内不得有建筑垃圾(拆除包含建筑物砖混结构所有附属物如支撑加固钢梁、墙内预埋铁件、楼梯等及墙结构所有附属物如门窗玻璃等),拆除后清运建筑垃圾须达到净地标准。 4、拆除标的成交后,拆除方式由受让方自行考虑,措施方案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受让方拆除、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5、拆除标的成交后,渣土运距由受让方自行考虑,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包括拆扒的废旧建筑材料,废土等杂物)的拆除、运输及恢复原场地、清理场地,不得遗留,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拆除范围考虑周边环境受让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对相邻原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保护方案等主要内容),经转让方审核后,受让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7、拆除标的成交后,一切以转让方实际要求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残值:¥44031.20元 拆除费:¥43551.44元 残值扣减拆除费的残值收益为¥479.76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惠丰资产评估房****公司 | |||||
转让底价 | 480.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大学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纪要(校办发纪要2024年第2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大学 | |||||
特别 告知 | 1、 拆除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公告。交易机构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拆除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提供的拆除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拆除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拆除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拆除工程,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3、 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拆除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拆除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 如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拆除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联交所或委托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拆除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挂牌;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委托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等相关资质。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标的交割 | 1、拆除工程周期为7个工作日内拆除完毕并修复至地面平整,请按工作量合理配备工人及设备数量,确保工期。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房屋拆除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拆除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要向委托方交纳2万元的拆除保证金。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除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 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需提前一天联系预约) 2、 地点: **市**区陈排村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耿老师 188****8530 展样要求:请意向受让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在展样结束后同转让方签署确认《勘验现场承诺书》。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11月21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交易须知(签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等相关资质; (3)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转让方出具的《勘验现场承诺书》。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10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加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9:00-2024年11月22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徐女士:0451-****0136 | ||||
监督电话 | 0451-****0259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省**市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所(www.****.net)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