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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4052759 | 建设单位法人:陈兵 |
许国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龙洞堡小碧乡 |
**市东站路安置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龙洞堡小碧乡 |
经度:106.77479 纬度: 26.5181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7-26 |
筑环审〔2013〕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9750 |
1283.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40527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海****公司 |
****0303MA6HA5159L | 验收监测单位:**海****公司 |
****0303MA6HA5159L | 竣工时间:2015-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软件APP |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3446.92m2,总建筑面积为 218823.89m2(计入容积率),容积率为3.0,绿地率为30%,建筑密度为30%,能容纳1264户居民居住,并配套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如农贸市场、幼儿园等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和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确须夜间施工的,应按照《**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做好土石方量平衡,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送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营运期:1废水:项目营运期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消毒预处理后的医疗废水、经格栅及****农贸市场废水、幼儿园食堂餐饮废水与居民生活污水一起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2废气:地下车库应科学合理设置通风口,确保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通气简终端朝向开阔处,远离人群活动和居住场所,高于人的呼吸带,减少对周围人群的影响,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幼儿园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不得建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和产生环境噪声、振动污染的娱**等经营项目。3噪声:项目营运期相关机械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在临道路两侧种植树木、安装双层或中空玻璃。同时尽量优化户型,面临道路一侧应布置对声学质量要求不高的房间,如厕所、厨房等,对声学质量要求高的书房和卧室等应布置在相对安静的一侧。确保项目内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标准。小区水泵机组安装设计时应采取隔振及消声措施、确保水泵的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88)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相关要求集中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经吸****填埋场卫生填埋。 | 实际建设情况:营运期:1小区目前市政管网尚处于规划阶段,尚未铺设连通经配套设置的10个化粪池收集居民民生活污水,收集预处理达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在总排口处由吸****处理厂进行处理,未外排(详见附件,污水处置协议);小区卫生****卫生所,只销售感冒药品,未设置消毒池,故场区无医疗废水及污泥产生。区域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影响不大,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废气: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消声和除异味装置后引致地面2.5m高处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超屋顶排放;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3.噪声:项目区域进出场道路布置合理,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车辆对居住环境的影响有所减少;对于东站路交通噪声对住宅的影响,项目对1#、5#以及6#楼临东站路一侧住宅需于临街房间设置隔声窗,并在外围布置禁鸣喇叭的标志,对居民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风机房、配电房等机电设备,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项目绿化已完成,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4:固废:小区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分装化,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小区物管部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中心产生的医疗固废暂存于医疗垃圾储存间,每5****卫生院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经吸****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本次变更不影响环评结论,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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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小区目前市政管网尚处于规划阶段,尚未铺设连通经配套设置的10个化粪池收集居民民生活污水,收集预处理达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在总排口处由吸****处理厂进行处理,未外排 | 委托第三方检测 |
1 | 绿化隔离措施、除异味装置措施 | (二氧化氮、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与环评基本一致 | 委托第三方检测 | |
2 | 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1、表2中规定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委托第三方检测 |
1 | 降噪措施 | 运营期噪声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东站路(临东站路一侧住宅房屋窗前1m))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与环评一致 | 委托第三方检测 |
1 | 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相关要求集中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 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为居民生活垃圾、****中心产生的医疗固废以及化粪池污泥。 ①垃圾存放在居民楼前的垃圾桶,每天由物业管理人员清运至垃圾收集房,由环卫部门每天收集处理; ②****中心产生的医疗固废暂存于医疗垃圾储存间,每5****卫生院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处理协议。 ③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吸****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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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