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医院申请的“门诊楼加建钢结构屋面”项目及“住院楼加装电梯”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以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市防**二**路8号。
二、项目概况
(一)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地字第450********0040号):用地性质为办公、住宅、医疗用地,总用地面积21478.81㎡,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层。
(二)已建建设内容:目前该地块已建门诊楼(包含扩建发热门诊)1栋,建筑面积14848.53㎡,住院楼2栋,建筑面积26446.15㎡(含2#住院楼地下室面积1254.53㎡);宿舍楼2栋,建筑面积2860.00㎡;变配电站1座,建筑面积40㎡;高压氧罐1座,建筑面积15.21㎡;建煎药楼一栋,层数为3层,高度12.75米,总建筑面积为840.00㎡,计容建筑面积为599.89㎡。
(三)扩建以及加建建设内容:在南侧原有门诊楼以及发热门诊楼基础上扩建一层,变更后的高度为28.05米,扩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为750㎡。加装一座电梯,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为186.62㎡。
(四)总体规划指标核算:总用地面积19234.58㎡,总建筑面积45986.51㎡,计容建筑面积43555.25㎡,容积率为2.264,建筑密度为29.78 %,绿地率为30%,停车位66个。
(五)建筑立面设计方案:方案一。
(六)原2024年6月13日所发布的公示文作废。
三、公告地点
(一)****网站: http://fcg.****.cn。
(二)项目所在地现场:**市防**二**路8号。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075,**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区位示意图
总平面图
门诊楼加建钢结构方案鸟瞰图
门诊楼加建钢结构方案透视图
加装电梯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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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