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老电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拟处置25辆教练车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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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拟处置25辆教练车
****
当前价:450,000元
起拍价: ¥450,000
保证金: ¥135,000
加价幅度: ¥1,000
服务费: 5%
限时报价周期: 120秒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14 15:17:07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22 14:00:00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10********201****7305
开户银行: ****营业部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拟处置25辆教练车
资产类型: 交通工具
标的所在地: ********集团****公司(雪莲路)
资产简介: 详见《资产清单》(车辆使用性质为教练)
标的资产是否涉及抵押: 否
评估机构: **空港二****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10-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类型:
核准(备案)日期: 业务无法提供
评估值(元): 450,000
账面价值(元):
交易条件
是否有保留价: 否
是否允许起拍价报价: 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24-11-21 23:59:59
交易条件: 竞价公告 一、标的资产为****拟处置一批教练车,标的资产现停放于转让方指定位置。本次竞价程序中车牌号不在竞价范围内,即本次竞价无车辆指标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买标的车辆竞买登记前,须自行向有关部门详细咨询并了解车辆号牌(指标)和车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的相关政策,确定具备竞买资格,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看车的时间与方式: 看车时间为车辆信息发布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和第五个工作日,自9:00时起至16:00时止接受看车咨询。 看车地点:**市******集团****公司(雪莲路) 看车联系电话:133****3963 张先生 三、本次竞价活动设置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在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可以提出受让申请、缴纳保证金并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转个工作日固定时间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 四、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车辆以实体现状为准,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的依据。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视为对转让车辆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并认可车辆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车辆座椅、安全气囊、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退还车辆。****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在看样期间需自行对车辆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项目成交后,标的物的登记过户手续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转受让双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限内完成车辆过户交割手续,若转受让双方未在限定时间完成过户交割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转受让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承担,****中心有限公司对过户交割的办理不做任何承诺性保证。 六、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中心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及活动变更信息的; (三)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的; (四)报价活动的时间以报价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七、特别提醒:****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机动车交易动态报价系统竞拍,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市机动车过户条件,受让方应按照交易双方约定时限内完成机动车过户交割手续,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将视为受让方违约,丧失竞买资格,保证金将被扣除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偿差价。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中心有限公司重新发布标的公告并通知各竞买人另择时间重新进行动态报价,同时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过户流程、环保排放政策、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竞买请咨询本市及迁入地车辆管理机构。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车辆过户、验车、年检、保险等事宜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如因车辆底档不符,车辆架子号不符,发动机号不符,轮毂不符、锈蚀等问题造成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最终受让方需自行联系转让方经办人协商配合整改,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项目咨询与看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3****3963
资产存放地点: **市******集团****公司(雪莲路)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 看车时间为车辆信息发布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和第五个工作日,自9:00时起至16:00时止接受看车咨询。
看样要求: 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资产交割安排
其他安排(标的物的登记过户手续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转受让双方应按约定在时限内完成车辆过户交割手续)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是否由**产权组织签订合同: 否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为标的资产为****拟处置一批教练车,车辆使用性质为教练。本次转让的车辆以现状交接,转让方及**产权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应在现场踏勘时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信息发布及评估报告中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2、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过户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车辆可能涉及的验车、年检、保险等);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转让方将交易标的移交给受让方后,与交易标的有关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本次转让车辆须整体受让; 4、受让方在受让成功后须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履约保证金在转、受双方完成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无息退还; 5、标的车辆所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营运费、运管、车辆验车、年检、保险、过户等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承诺函

****中心有限公司

国有车辆交易动态报价承诺函

(适用于国有车辆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国有车辆交易动态报价项目)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

本方就参与交易平台报价交易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中心有限公司小宗实物资产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国有车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处置办法”)以及《****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车辆交易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交易平台动态报价交易活动。

二、本方具备完成项目全部交易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参与竞价,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本方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车辆的现场看样。若本方无法前往本项目看样地点进行现场看样的,则本方承诺认可交易车辆现状。本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且动态报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不了解所竞得车辆、未取得相应授权或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等理由予以反悔或拒绝付款。本方已具备拟过户地区的车辆过户资格,若因本方不具备上述资格,导致最终竞得车辆无法按时过户的,造成的后果及其相应的损失由本方自行承担。**产权不对车辆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做任何担保。

四、本方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无商业欺诈行为和不良的诚信记录,不存在对本交易资产不利的重大诉讼事项。

六、本方承诺在参与竞价时,充分考虑与项目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在动态报价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七、本方承诺不扰乱报价、不恶意串通或参与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本方同意转让方和**产权有权根据项目交易条件和《动态报价须知》的规定扣除保证金。

九、本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按照**产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约定将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交纳至**产权指定账户。

十、本方竞买成交后,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承诺承担以下责任:

本方逾期未能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构成违约,**产权有权扣除本方保证金。本方须向**产权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标的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本方补足。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产权、转让方有权进行追索。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报价须知

****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车辆交易动态报价须知

一、本须知依据《****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国有车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

二、本次动态报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国有车辆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动态报价系统,竞买人应当知悉并遵守交易规则,仔细阅读并遵守交易平台相关协议,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中项目以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

保证金规则:保证金金额一般为转让底价的30%,并按照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金额交纳。

您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参与本次竞价项目的保证,用于竞价项目的履约担保,履约义务在竞价项目公告信息中予以列示。保证金可用于冲抵交易价款。若您发生违约,转让方和**产权有权扣除您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有权中止或取消您在交易平台中本次的竞价资格,追究违约责任。

四、您取得报价资格的程序如下:

1、意向受让方点击注册后设定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完成手机验证,按照您的身份信息根据提示要求完成实名认证;

2、在项目详情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按钮,签署《****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车辆交易动态报价承诺函》,填写意向方信息后点击提交,勾选确认交易服务费后完成项目报名;

3、在线交纳保证金后获得项目报价资格,即可参与报价。

五、您应于动态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产权网站(网址:www.****.cn)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根据网站公告的信息,完成本交易标的现场看样。

六、交易平台上展示的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产权不对标的数量、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保证,对此您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动态报价按转让车辆现状进行竞价,**产权披露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意向受让方可根据标的展示时间进行现场实地看车,未看车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产权不对车辆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做任何担保。

七、本标的为转让方所属资产,并非产品或全新物品,转让方转让资产的行为不适用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竞买人应对其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不了解所竞得车辆、未取得相应授权或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等理由予以反悔。竞买人应具备拟过户地区的车辆过户资格,因竞买人不具备上述资格,导致最终竞得车辆无法按时过户的,造成的后果及其相应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动态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产权网站公告信息。

九、本次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1、自由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产权网站公告信息。在此期间,您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您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受让方。

十、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产权网站公告信息。您的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十一、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产权通过交易平台向受让方发送结果通知。受让方应按时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完成支付后**产权向受让方发送资产交割通知,受让方应按照信息公告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割。全部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可通过交易平台打印交易凭证。

十二、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产权、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产权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产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产权、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十三、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应根据**产权网站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交割,超过交割期限仍未提取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可能出现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车辆移交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维修、交通违法行为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车辆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车辆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在****中心有权冻结其交易保证金。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交割的,将视为受让方违约。

因转让方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资产无法交割的,**产权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受让方返还场内交易价款或保证金。

十四、限时报价结束后,若您未竞价成功,交易平台将向具备划转条件的竞买人及时返还交易保证金。

十五、您若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产权有权确认报价无效,取消您在交易平台的竞价资格,并扣除您交纳的保证金,保留对您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六、您应对您参与动态报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系统,在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本人负责。

十七、因您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产权及动态报价系统发布的动态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3、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交易系统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由**产权与转让方协商后,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同时**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免责提示:

1、本次动态报价车辆以现状竞价,请竞买人自行查验。

2、根据车管部门规定,排放标准以实际城市要求为准,并落户上牌。

3、车辆落户地为**市的,买受人为非**市居民户籍的,须有**市市居住证,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办理;买受人为个人的,持有《**市小客车(更新)个人指标证明文件》;买受人为法人的,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在**市。

4、二手大型车辆9座以上需符合车辆落户条件。

5、竞买人凡参与动态报价活动即视作其已确认自身具备所竞买车辆的竞买资格和相关过户条件,已认可并接受本规定《****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车辆交易动态报价须知》等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操作规则的所有内容,已在参与竞价前到车辆展示地查验了车辆,对车辆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车辆本身及各项设施配置情况和质量、技术状况、与车辆有关的证照资料信息等瑕疵)认可且接受,并同意遵照上述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参与竞买活动。中心不承担车辆瑕疵和质量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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