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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水利]**水利嘉和机电**县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会龙产业园(“中部袜都”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机电安装专业工程通风材料采购标段1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关于“**水利嘉和机电**县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会龙产业园(“中部袜都”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机电
安装专业工程通风材料采购”的补遗澄清
关于“**水利嘉和机电**县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会龙产业园(“中部袜都”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机电安装专业工程通风材料采购
标段1”(招标编号:****)发布澄清补遗如下:
投标须知21第6条:付款方式补遗澄清如下:
无预付款,材料进场并完**装,现场验收后按实际进货量开具发票,予以结算入账,发票入账后60天内付至发票金额的70%;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满两年质保期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部付清。
质保期为24个月,如有质量问题,维修通知24小时维修不到位,甲方将自行安排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按2倍扣除。(施工中发现进度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70%给予结算付款若质量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予以自负;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退场,按照合同已结算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付款。承包人承担通风材料及设备安装工作,必须保证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实际承包人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材料款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且解除合同。
注: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