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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发展中心委托****对**350105-KA-L14(下德郡)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块位于位于**市**区**镇下德村。根据委托单位****发展中心提供的勘界红线图,**350105-KA-L14****中心坐标为:119.427643°E,26.017157°N,占地面积17406.45m2。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R21),属于第一类用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林地和居民区,地块当前为东江湾悦境小区,调查地块于2019年开始场地平整,并于2022年建成(小区共设置4幢高层住宅,1栋物业管理用房,1栋配电房,1消控中心,1栋门卫及1个一层整体地下室)。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曾存在工业企业,作坊等生产活动。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350105-KA-L14(下德郡)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系人:小江 联系电话:187****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