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物资招标公司2025年汽车租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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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需求地点****公司各业务区域。

2.2招标范围

本次框架采购内****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范围包括月度和日用车辆租赁服务(含驾驶员服务)。其中,月租赁车型为SUV,预估租赁时长约627辆﹒月(非单台车辆租赁期,为所有区域需求车辆总租赁期);日租赁车型为SUV、轿车、商务车,预估租赁时长约180辆﹒天(非单台车辆租赁期,为所有区域需求车辆总租赁期)。

本次采购的车辆租赁服务(含驾驶员服务)的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框架协议服务期内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如因招标人自身需求原因,导致在框架协议服务期内未能完成预估采购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框架协议服务期内,招标人保留对部分车辆租赁服务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具体租赁车辆情况如下:

区域

用车省份

用车需求统计

月租车辆租赁服务

A

**、**、**、**

(1)能源类型为汽油,6辆,SUV车型,预估租期共72个月。

(2)能源类型为纯电动,1辆,SUV车型,预估租期共12个月。

B

**、**、**、**、**、**、**、**、**、**

(1)能源类型为汽油,44辆,SUV车型,预估租期共440个月。

(2)能源类型为纯电动,1辆,SUV车型,预估租期共10个月。

C

**、**、**、**、**、**、**、**

(1)能源类型为汽油,8辆,SUV车型,预估租期共88个月。

(2)能源类型为纯电动,1辆,SUV车型,预估租期共5个月。

日租车辆租赁服务

A

**、**、**、**

能源类型为汽油:

(1)轿车车型,每区域预估租期10天,预估租期共30天;

(2)商务车车型,每区域预估租期10天,预估租期共30天;

(3)SUV车型,每区域预估租期10天,预估租期共30天;

能源类型为纯电动:

(1)轿车车型,每区域预估租期10天,预估租期共30天;

(2)商务车车型,每区域预估租期10天,预估租期共30天;

(3)SUV车型,每区域预估租期10天,预估租期共30天;

B

**、**、**、**、**、**、**、**、**、**

C

**、**、**、**、**、**、**、**

注: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签订用车服务合同为准。

2.3服务期

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服务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在该服务期内,实际采购量未达预估采购量,招标人有权将服务期**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备汽车租赁资格备案或汽车租赁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不少于2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车辆租赁业绩(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提供实际订单或未提供具体执行合同或提供实际订单但具体执行合同不满足金额要求的,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成立或变更时间不足两年的,须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出现亏损现象。

(4)信誉要求: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台(http://epp.****.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CA”,网址:https://esign.****.cn,服务热线:010-****5511/****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电话:028-****3424。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 288 号三峡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2980

电子邮箱:li_haoran@ctg.****.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28-****2167

电子邮件:jin_chunxu@ct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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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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