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服务器集群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服务器集群 | 项 | 1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 | **市**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含税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为项目现场完税价。投标报价应当为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所有相关伴随费用之和。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98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须提供报名材料一套):
1.采购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包括:****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完成注册登记的证明材
料。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四)注意事项
1.采购机构只对提供材料的齐全与否进行审核,供应商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全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文件,将给予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或终止合同,罚款,列入不良记录,根据相关法规做出禁止性等处罚。
2.投标供应商须对项目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采购机构只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老师;黄老师
办公电话:010-****0132;****1492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潘老师、尹老师
办公电话:010-****0987、010-****0195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