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城一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安徽-阜阳-颍泉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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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389029/202409-00001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关于**一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03
关于**一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03 17:26
******公司:
你们《关于呈报“**一品项目”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经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位于**市**区渡口**侧、**北路西侧,项目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97784平方米(约合146.7亩),设计总建筑面积27123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15239.19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207524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7595.92****幼儿园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9.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996.8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环保、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
三、项目用能情况:项目建成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2673.16吨标准煤(当量值),5850.6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881.60万千瓦时,年消耗天然气29.70万立方米。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加强和改进节能工作:
(一)使用节能高效的电器、设备、材料,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电器、设备、材料,并加强用能管理。
(二)完善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三)加强节能管理和宣传,不断提高项目节能管理水平。
五、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用能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提交变更申请。
六、项目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其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由具备节能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通过节能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单位。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4年8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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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