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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药品价格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关于规范自治区药品挂网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7月30日—8月7日我区对自治区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国家信息平台最低价的产品开展了动态调整工作,9月已公布第一批处理结果。其中涉及**省价格问题,根据函询反馈结果目前已完成处理,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反馈药品价格信息,结合采集到的**最低价和次低价等情况,经比对我区当前药品挂网价格,部分产品价格不需进行调整,个别产品须按照**最低价或次低价进行下调。(详见附件1)
二、经核对,仍有部分涉及**省挂网价格的产品,其所属项目不明确导致无法判断是否应纳入价格采集范畴。我区将继续与相应省份沟通核实(具体品种详见附件2),处理结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991-****195。
附件:1.2024年规范阳光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部分涉及**价格产品处理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2.**价格问题待核实产品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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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普通附件: | 关于公开第二批自治区规范药品阳光挂网价格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及附件11.****.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