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管理事业部2025年货物运输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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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采购公告
归属平台
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
2024-11-14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事业部2025年货物运输项目

网上竞价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以下简称“采购人”****事业部2025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应资质的**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事业部2025年货物运输项目

2.竞价项目限价清单:

车型

设定本次运输酒品货值

最大承载件数量(12瓶酒/件)

运输费 (元/次)

保价费按货值的1‰(元)

搬运费 (元//人/次)

本次总额最高限价
(元,含税)

货车1.5-3吨

100万元

150

1000

1000

150元/人/次

3350元

面包车(9-12座)

60

700

小车(5座)

15

500

上表中报价已包含2025年度货物运输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甲方不再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1)项目年度金额9.6万元(含税)。

(2)本次竞价,采用虚拟本次酒品货值,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三款车型的运输费、保价费、1人搬运费限价进行报价;并按竞价规则(第二部分第六条)选取供应商。此次报价的运输费、保价费、搬运费一经报价确认后,作为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中《报价单》运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服务车辆的使用年限须在五年内。

3.项目限价:本次竞价设定本次运输的酒品货值为100万元,使用货车1辆、面包车1辆、小车1辆,搬运人员1名,对运输费、保价费、搬运费进行报价,总价限价为3350元;如报价人所报运输费、保价费、搬运费的单价超出限价将被采购人否决。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期满之日。

三、服务完成期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s://www.****.com/gaa.****.com)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com/)、搜狗(https://ie.****.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 s.gov.照)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事业单位)。

*2.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2.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2.7.1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2.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2.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

2.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2.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8.1.9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

2.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2.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8.2.10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9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10提供廉洁承诺书。

六、采购项目的参与方式

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5点所述方式参与采购项目;

3.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采购项目参与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4.采购项目参与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00(**时间);

5.采购项目参与方式:

5.1报价人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5.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项目管理”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参与”;

七、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方:********事业部

采购方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38****3383

八、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向********事业部纪检室进行投诉。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1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九、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 异议受理部门:****事业部综合办公室

受理电话:罗先生

地址:********事业部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也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6. ****集团公司不予**对象名单,其报价将被拒绝接受:

序号

位名称(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公司

****0101MA59U7FJ80

2

广****公司

914********4191652

3

******公司

914********288842W

4

中海智****公司

911********472830K

5

**市林御****公司

914********309293X

6

广****公司

914********4860658

7

****集团****公司

914********946824R

8

****商贸有限公司

911********122307B

9

**致高****公司

911********055114B

10

**五****公司

914********3496539

11

******公司

914********426347G

12

****集团****公司

915********965643E

十一、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机构电话:020-****8101

********事业部

2024年x月x日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一体化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对象管理办法》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用于报价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应按第三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价人提交材料后在“我的项目”中能查看本项目申请材料审批状态,待审批时的状态为“申请材料递交查看”;如果申请材料被驳回,按钮将会变为“申请材料递交(已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审批通过,按钮则变为“参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如需撤回修改,点击“申请材料递交查看”-“撤回”即可重新修改提交。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我的项目”列表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qq.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五、竞价方式及竞价起始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项目,采购方将终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一体化系统,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6.竞价系统根据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申请材料递交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应与一体化系统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供应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供应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并终止交易。

3.候选供应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八、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九、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申请材料)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事业部2025年度货物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文件》。

十、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表 (限价人民币 元)

车型

设定本次运输酒品货值

最大承载件数量(12瓶酒/件)

运输费 (元/次)

保价费按货值的1‰(元)

搬运费 (元/次/人)

总额最高限价
(元,含税)

货车1.5-3吨

100万元

150

1000

1000

150元/次/人

3350元

面包车(9-12座)

60

700

小车(5座)

15

500

项目名称

限价

报价

****事业部2025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报价总额(含税)

人民币3350元

(小写)(¥ 元)

注:1.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申请材料递交)时,不需要提供报价表,如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递交)阶段提供该表格将会导致报价资格被拒绝。

2.确定为候选供应商后,报价人应提供报价表。

3.上表中报价已包含2025****服务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甲方不再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4.本次竞价,采用虚拟本次酒品货值,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三款车型的运输费、保价费、1人搬运费限价进行报价;并按竞价规则(第二部分第六条)选择供应商。此次报价的运输费、保价费、搬运费一经报价确认后,作为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中《报价单》运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

5.项目限价:本次竞价设定本次运输的酒品货值为100万元,使用货车1辆、面包车1辆、小车1辆,搬运人员1名,对运输费、保价费、搬运费进行报价,总价限价为3350元;如报价人所报运输费、保价费、搬运费的单价超出限价将被采购人否决。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称、盖法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四

报价人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致:****(采购方)

在研究并完****事业部2025年度货物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竞价文件后,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我司完全符合竞价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五项,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并完全响应采购方“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

3.严格按照《****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对象管理办法》接受处罚,禁止参****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自行承担被取消项目资格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五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XXX公司(采购方单位)

我司保证提交的XXXX公司XXXXXX项目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之日起XX天,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质疑和质疑的权利。

4. (报价人名称) 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我司成交后,将保证严格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9. 我方如果成交,我司严格保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如因我司管理不善造成泄密情形的,我司接受采购人对我司的“三年内不****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非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附件六: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事业单位除外)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件七: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附件八: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

为了落实贵单位相关防范廉洁风险,****公司“廉洁控制”的相关要求,促进合同依法依规履行,我方对在获得 ****事业部2024年度货物运输服务项目合同所涉项目作廉洁承诺,具体如下:

一、我方承诺建立健全采购(含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等廉洁管理内容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廉洁宣传,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公司监督检查。

二、我方承诺将约束我方的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工程建设队伍、分包队伍、协作队伍、货物、服务供应商以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基于本项目所需要,所使用的直接或间接参与的人员,遵守本廉洁承诺书。

三、我方承诺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行贿,提供回扣、宴请、旅游、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娱乐活动或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等行为;

2.****公司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3.不****公司工作人员就项目工作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公司利益;

4.****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借****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5.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贵司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6.不得有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开展项目的活动。

四、****公司工作人员及其利益关系人有以下行为,****公司纪检机构或上级纪检机构、司法机关举报情况:

1.索贿或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

2.要求、暗示或接受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在本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兼职、挂靠或从事与合同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转包、劳务、有偿中介等经济活动,或有参与项目供货、服务。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五、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如有发生本廉洁承诺书所述行为,我方愿意接受根据贵司企业制度,将我司纳****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两年内不得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采购项目。

六、我方如有违反本廉洁承诺书所述行为,我方愿接受相应处罚,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的,自愿接受贵司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扣除我方尚在履行合同的合同总价2%作为廉洁违约金;

2.视情形终止双方已签定的合同,并追究我方其他违约责任。

七、双方纪检机构应互相**,建立联络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对承诺事项开展联合检查。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廉洁工作联系人(签名或盖章):

廉洁工作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九:合同模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2025年货物运输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市**区

甲方(托运方):****

地址:****国际机场南工作生活服务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勇

乙方(承运方):XX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物流运输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承运甲方交付的货物,具体以运单为准。

1.2. “服务”系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装卸、临时保管、在途保管等服务。

1.3. “送达”系指乙方依据甲方的指令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交接验收。

1.4. “运费”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5.“运单” 甲方/甲方指定的托寄方/甲方指定的收方签署的纸质或电子运单/

货物托运书/代理托运单/提货单/签收单/验收单。

1.6“承运人”是指使用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
1.7“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1.8“收货人”是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收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1.9 “保价服务”是指在本合同服务过程中,甲方可对货物向乙方声明价值,并缴纳相应的保价费用,当货物在运输或装卸过程中发生损毁、灭失、盗窃、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声明价值并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种由乙方提供且甲方自愿购买的增值服务。

第二条:资质要求

2.1. 乙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如乙方因提供虚假信息影响本合同签订的自始无效。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公司营业执照、乙方道路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保险单、物流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向甲方提交备案。

2.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的承运工具应当并保持车况良好且具备合法营运资格,****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等。乙方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为承运工具购买足额保险,并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因乙方未按照本条款约定的险种足额购买保险而导致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等费用)。

2.3. 乙方驾驶人员应当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及道路运输从业资质,与对应车辆相适应的驾照等级,不酗酒、不吸毒、无任何精神疾病、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服务内容

3.1.货物运输:从甲方货场/点部/或其他指定地点接收货物并安全、按时送达到指定地点。乙方承诺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如因故无法按时到达必须提前至少【1】小时告知甲方,乙方应对延迟送达货物承担赔偿、违约责任。

3.2.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负责运输全程的运输安全及货物安全,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但甲方购买了保价服务的,则按本合同第十五条“保价服务”执行。

3.3.货物的起运地点:具体以甲方发送订单或者配货信息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指****公司****公司、各个点部、中转场、分拨中心等。(均为中国境内,不包括境外运输)

3.4.货物的到达地点:具体以甲方发送订单或者配货信息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公司、各个点部、中转场、分拨中心等。(均为中国境内,不包括境外运输)

3.5.甲方托运的货物信息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注明货物的:承运时间、送达地址、送达时间、承运价格等;乙方必须按照交接清单的要求按时送达货物。

3.6.乙方提供服务车辆的使用年限须在五年内,超出五年使用年限的车辆,甲方有权拒付当次服务费。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最高结算金额限额含税价人民币【96000】元整(大写【玖万陆仟元整】,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88073.39元,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额7926.61元),并以本合同、《报价表》、《业务结算表》作为计收依据,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一致的实际结算价格为准。乙方应确保乙方及其他第三人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材料、劳务成本的变动发生变化)向甲方要求支付除合同金额外的任何费用。

若合同期内,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本合同的增值税额相应调整,以符合国家最新的税法规定。除增值税税额外,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金额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但本合同的含税金额会因增值税额变动而相应调整。

4.2.结算周期:按【次】结算,即甲方以单次发送订单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3.1条完成单次货物运输后将《业务结算表》(纸档和电子档:须详细记录到货时间、地址、运费等)送于甲方进行校核;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必须先行出具相应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相应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乙方未能先行提供相应金额的合规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运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按照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如有需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3.****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运费,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XXXX

开户行:XXXX

账号:XXXX

联行号:XXX

乙方需保证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未按照前述时间提前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导致延期付款或无法转账或付款错误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且应当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和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因甲方信息有误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5.2.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的要求,由此导致运输费用额外增加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货物运输的跟进/路径/在途情况。

5.3.乙方须将送货单回签联在收货方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顺延)或者在结算费用时与发票、对账单一起送交甲方。对于回签联返回不及时或不齐全,甲方有权延迟对应部分的付款时间并不视为甲方违约,直至乙方返回或补齐回签联。

5.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运费。

5.6.甲方提供的货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危险品的服务,甲方应确保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道路运输的规定。

5.7.甲方装载货物重量不得超过对应车型的国家装载标准,但乙方应在装载货物前【3】日向甲方提供对应车型信息。如因甲方的装载问题不能保障路途的安全运行,甲方人员必须无条件按照乙方车辆的承重配合调整货物。如因甲方运输计划下达有误造成的运输异常且乙方未在装载货物前【3】日向甲方提出意见的,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必须诚信经营,如果乙方利用车辆的便利欺诈、偷盗、或者不正当的占有甲方或者第三方(收货人)的财物,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责任人进****机关,同时乙方应赔偿货物损失,并按照货物价值的100%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是不定时下单的,并承诺应在甲方下单后服从甲方的要求,及时按时完成运输服务。乙方不得以合同生效后甲方未发起下单要求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6.3.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服务标准、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对待甲方主动热情,严格按照甲方的搬运装卸作业要求进行文明作业,不得进行野蛮搬运装卸,若乙方因不文明作业或者野蛮搬运装卸导致甲方遭受损失赔偿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6.4.乙方不得以延迟装车、消极怠工等方式向甲方索要财物,否则乙方需按照本合同或者附件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支付相关费用。

6.5.乙方执行整车运输任务时,应确保空车停靠到甲方场地装货,车厢防水防雨效果完好无渗水痕迹,车厢内必须干净,无任何污染或异味。在执行甲方货物运输期间,不得在车辆上拼装非甲方货物,应配备适当辅助设备或工具以防护运输途中车内货物移动。如车辆出现漏水或其他可能车辆不完整导致货损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甲方直接在甲方支付的运费中扣除500元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6.6.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办理各项托运事项。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封条完整。乙方有责任把甲方交给乙方运输的货物安全、准时按甲方指定的要求运往目的地。乙方造成甲方货物延误,产生投诉等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张货物损失赔付、延迟交付所列举的赔偿费用等)但因不可预测的、无法防范的或非人为因素等不可抗力情形除外。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6.7.乙方根据甲方货物托运书/代理托运单的委托要求,负责办理货物全部或部分交运手续,包括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发运等,并及时将准确的提单号、件数、重量、出运航班信息等情况告知甲方;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乙方对于其直接控制下的货物应当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储存,保证货物免受毁损。

6.8.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状况,如在途遇突发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况出现乙方应如实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处理。就已起运的货物双方应保持良好的联系,乙方对货物的在途风险承担责任。乙方车辆无法准时到达甲方始发地、经停点、目的地的,应在约定到达时间前30分钟通知甲方联系人。乙方应保证承运司机在途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实时向甲方反馈车辆在途跟踪情况,不汇报或甲方无法与在途车辆联系的情况发生并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6.9.货物在乙方运输或装卸期间出现损毁、灭失、盗窃、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6.10.自接到甲方发货通知时起,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点提货,乙方未依照双方约定时间到达,需要按照本合同或者附件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发送订单后1小时内甲方可通过致电乙方客服、在乙方平台取消订单,重新议定价格;甲方在发送订单1小时内已取消订单,乙方车辆仍按照原订单的要求到达甲方指定装货点的,除甲方恶意或欺诈行为外,乙方应自行承担因甲方取消订单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空驶费等)。

6.11.提货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货物交接单是否相符,并在货物交接单签字确认;乙方未签字确认所承运的货物,如因甲方货物丢失、毁损而引起纠纷的以甲方的证据为准,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6.12.乙方负责运输全程的货物安全,货物交接以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为界定;一次性封签完好,则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丢失等情况由甲方承担,若发现一次性封签断裂、丢失、更换等情况时,甲乙双方应当场清点货物数量,货损货差的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依据甲方提供的价值凭证(如销售发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组合等)判定的实际价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损失除外,但乙****政府机构出具的事故报告或事故证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交甲方,如没有提供正式相关证明的,视为该次货损货差由乙方承担责任。

6.13.货物走失或称逃货(定义:非发生可见性事故,超过7天未将甲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视为货物走失或称逃货),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价值凭证(如销售发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组合等)记载的金额先行赔付。货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况下,扣除期间产生的货损、调价和运费等损失后退回其余相应赔款,但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走失或逃货的,不论甲方决定是否安排收回,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价值凭证(如销售发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组合等)记载的金额赔付。

6.14.对甲方要求整车运送的货品,在运输途中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转换运载工具、不得拆卸货物和改变货物的叠装方式、不得拼装其它物品;乙方对违约转载、拼装、拆卸等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6.1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时,应认真核对收货人的身份(有效证件为: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护照、暂住证、公司名称、****公司员工),并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签收单上签字(签收内容为:本人签收的:姓名+签收日期,非本人签收的:查验代收人的有效证件并登记证件号码+姓名+签收日期,同时联系运单收货人核实;异常签收:不得阻止甲方异常签收,主动引导甲方异常签收,除以上签收信息外,还需注明:外包装是否完好+异常情况)。如因乙方未尽到认真审查核对收件人信息的义务,导致甲方的货物由第三人签收的,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签收单必须及时交付甲方作为计算运费的依据,同时对于乙方有保存底联的保存时间为两年;如甲方有需要应配合甲方取得相应签收单。

6.17.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留置或擅自处置甲方所托运的任何货物,不得向甲方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如自提货物甲方要求送货上门的等情况的,须及时联系告知甲方确认,且乙方无需甲方支付送货上门的任何费用。

6.18.如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因派送的服务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6.19.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货物返回,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6.20.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管控自有、外请司机,甲方将视在乙方自有系统上注册之后的司机为乙方员工,其个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损坏、丢失、偷盗货物、殴打、辱骂甲方,造成甲方经济、名誉损失,甲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等。)导致的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6.21.乙方自有车辆以及外请车辆的上路资质由乙方解决,因乙方车辆不具备完整的资质、未购买相应的保险导致车辆被扣、货物被扣、货物毁损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货物延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期限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前【10】日内,甲乙双方就是否继续**事宜进行协商,若双方未达成协商一致意见的,本合同到期终止。本合同的签订不代表甲方一定与乙方发生运输业务,乙方不得以未发生具体业务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货物发生损毁、灭失、盗窃、短少、变质、污染、潮湿等情形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价值凭证(如销售发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组合等)记载的金额向甲方赔付;若乙方已购买保险的,乙方应自行根据保险条款、理赔流程及报****公司申请理赔,若赔付金额少于甲方提供的价值凭证记载的金额的,乙方仍按甲方提供的凭证记载的金额向甲方赔付。除此之外,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所有损失(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进行赔偿。

8.2.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确认的时间至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及将货物安全及时地送交收货人签收,如有时效延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8.3.乙方不得窃取甲方信息或对甲方信息进行开发,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要求乙方按照双方自**以来产生运费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8.4.若乙方没有严格查验收货人身份致使货物被冒领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价值凭证(如销售发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组合等)记载的金额赔付、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8.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因乙方的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照承运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甲乙双方(其在职员工及签订本合同后离职的员工违反此条款的都由其所属方承担责任)均须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一方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获取另一方商业秘密的(包括但不限于贿赂、刺探等),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信息、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经营、业务、技术方面的信息、资料、客户信息、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司机**信息、核算单据、承运单据(此项为重点保护信息)、付款价格、订单等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不得为本合同目的以外使用上述信息、资料,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许可使用,如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需按照年度运费的20%承担违约责任,或按照违约披露相关信息的实际价值和乙方因违约行为获得的非法收益计算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继续赔偿甲方损失;达到法定数额的应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9.3.甲方的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向乙方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一切客户资料、发货信息、技术信息、公司政策以及其他商业机密。

第十条:指定联系人

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事业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邮箱:【/】;乙方送达地址:【X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邮箱:【XXXX】。如一方需变更送达地址的,需提前【 10 】日书面告知对方。未经书面变更通知,通知或文件按前述送达地址及邮箱送达的,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按前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一条:特别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取货地点、取货时间、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运费报价、费用计算方式等均以双方签订的附件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流行疾病、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恶劣的天气(台风、暴雪雨、严重雾霾等);严重的社会混乱(如罢工、战争、流行病、恐怖袭击或民乱);****政府/地方****机关颁布的在根本上妨碍本合同履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2.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应中止履行,并按中止的时间自动顺延履行其义务,根据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双方互不担责。

12.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及该不可抗力对该方履行本合同之影响的充分证据。此外,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12.4.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政府管制、战争等不可抗力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意外事件,致使延迟派送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者需要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意见与对方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保价服务

15.1. 货物保价费用为甲方提供预估货值的1‰(具体以甲方声明价值为准)。被保价货物在运输途中包括但不限于遭受暴雨、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 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在运输及货物装卸过程中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则乙方应按甲方声明价值赔偿甲方。本条款与报价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15.2. 乙方对货物价值采取“理赔审查”的方式,甲方应在寄件时如实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诚信保价,理赔时甲方应当提供货物的真实有效价值证明(如销售发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组合等)。不论乙****公司申请理赔,乙方应按照本保价条款先行结合货物实际受损的情况和甲方提供的价值凭证在甲方提出申请理赔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查定损并向甲方支付理赔款。

15.3. 甲方或指定付款人拒绝支付保价费用的,乙方将按照未保价货物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其他

16.1. 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当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签署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16.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16.4. 合同附件: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业务结算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报价单

报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时间:

车型

运输费(元)

最大承载件数数量

保价费

搬运费用

其他

1.5-3吨

按货值的 ‰计算

元/次/人

按实际情况发生结算

面包车9-12座

小车5座

说明:

1.此价格为运输1次的价格。

2.货物保价费用为货值的 ‰,具体以货物价值测算。

3.其他费用是指当发生计划外服务产生的费用。

4.如有发生计划外服务,相关费用将另行报价。

5.每次提货最多收取 元搬运费。

6.其他,如果甲方提出的增加搬运人员按 元/次/人。

7.最大承载件数为该车型可承载53度飞天12瓶/箱的规格尺寸计算。

价格单位:元 承载件数单位:件

1. 货物保价费用为预估货值的1‰,具体以实际货物价格为准。用于承保当被保价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磋、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若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我司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贵司;

2.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3. 我司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电费、**费等),如因客户原因导致的其它费用我司不承担。

附件2:业务结算表

序号

提货运输货时间

提货地点

送达地点

承载

件数

货车

运输费

小车

运输费

搬运费

保价费

其他费用

合计

附件

90e42528-6c5d-48d1-b46f-537ec48a8ad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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