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审批
江苏-无锡-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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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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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门制造项目

百合工业园**西路999号

****

******公司

项目建设地****工业园**西路999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成后形成年产智能门1.25万m3的生产能力。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1、2-3、2-6一致。

1、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营运期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托运****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表2、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胶、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胶桶等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0510-****7995,****@163.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