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1 |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扩建项目 | ****园区白榆路27号 | **** | 维娜(**)****公司 | ****工业园区白榆路27号,拟投资1400万人民币,利用现有空置厂房(面积约294.72m2),用于扩建生产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扩产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1700台。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在http://eiwthy.****.com/article-48469-136308.htm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1、废气:本项目擦拭消毒废气经集气罩+移动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现有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PVC管子挤出废气、DA010对应的PVC薄膜挤出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静电除油+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12)和1根35m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PE袋挤出封焊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PVC管子切割润洗废气、擦拭消毒废气经18套移动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有效收集处理的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采取通风、换气等措施,把废气排至外环境中。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测试废水,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至吴淞江。****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辅助设施运行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经厂房隔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进行了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处置,达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