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桐岭车辆段综合整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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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车辆段综合整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省****集团有限公****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市域铁路S1****车辆段投入使用至今已5年,因该段受**软土路基的地质条件与长期车辆动载的影响,车辆段整体呈现明显不均匀沉降,其中DIK0+012.79~DIK0+169(往正线内)、TLGDK0+289.5~TLGDK0+635段(往段内)沉降较为明显。目前不均匀沉降已对运营安全产生影响,为保障运营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拟对此区域的路基、轨道、排水沟、供电、通号等专业设施设备开展综合治理。

2.2招标范围:**市域铁路S1****车辆段路基、供电、通号、轨道、排水沟及零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项目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90天内竣工、验收并交付。除遇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发包人原因延误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否则项目工期要求不变。

2.4工程质保期: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只认可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的业绩)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施工承包业绩,且该业绩中需包含土建或电气或电务专业的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中需能体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施工内容等相关信息,如不能体现需额外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自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或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施工或市政工程管理或输配电或机电方向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2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不得超过2名,且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章第3.3项、第3.4项(1)、第3.5项相关要求。

(4)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联合体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具备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工作分工及承担各自合同内容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履约担保、发票的开立、收款、结算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11)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1-16至2024-11-21。

4.3****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集团****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9655;技术服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206660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1-22 16:30。招标人将于2024-11-23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1-29 10:0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com/),****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鹿**南汇街道**大道2305号703B****控制中心)

联 系 人:厉先生

电 话:0577-****7086

招标代理机构:**省****集团有限公****公司

地 址:**省**市**区文晖路303号**交通大楼8楼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571-****0653

招采中心:****集团****中心

地 址:**市**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71-****9655

电子邮件:****@dingtalk.com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中心刘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方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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