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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50m3/d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市**区郭溪街道**路2号**郭溪高新技术眼镜产业园二期
3、联系人:陈** (手机:13*******38)
4、审批单位:****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88****65
5、环评单位:**星达****公司 联系方式:198******58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提出。环评结论和主要污染防治****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环境保护”栏目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里查阅。
****环境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