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第三批报废物资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标的1、2、3:****门市****公司****电站内。 标的4、5、6:存放于****区、****油田****中心场区内。 标的7、8、9、10:存放于**市**区、**市老市区、****公司综合服务处厂区内。 标的11:****门市****公司****中心、****油厂厂区内。 标的12:****门市****公司****公司、****中心厂区内。 标的13、14:****门市****公司****公司、****中心厂区内。 标的15:****门市****公司****总厂制桶厂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4年第37期党委会纪要(三重一大) 2024年第38期党委会纪要(三重一大)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无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 4.****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并在标的交割前,可根据转让方要求,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范围内进行拉运,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除杂、不折算,不除皮,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运及转移,转让标的移交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过磅点如下: **老市区:(1****事务中心**总库(2****电厂 **市**区:海涛集团**再生****公司 (注:以上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装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组织挂牌。 5.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6.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15 09:00 至 2024-11-28 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4-11-15 09:00 截止时间2024-11-28 17: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将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至注册账号。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若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待标的全部交割完毕,****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签署的《资产交割单》并结算完毕后原渠道无息退还。在成交后或履约过程中,若履约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15%,受让方还应向****补足差额部分。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扣除****交易服务费的,****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签约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4-11-15 09:00 截止时间2024-11-28 17: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签约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扣除该受让方的全额签约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HSE安全风险保证金的。 6.若受让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交易保证金及签约保证金在扣除上述金额后,转让方可委托****重新组织挂牌。 7.《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让公告所示****银行账户足额交纳HSE安全风险保证金(若成交标的涉及)。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待签)-2024年第三批.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薛经理,联系方式:189****2115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150****8857 |
咨询电话 | 0931-****98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联系方式:150****8857 | |
其他 | 1.****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