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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窝镇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项目概况 张家窝镇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1-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张家窝镇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718万元 最高限价:110.71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3-2025.****.2(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到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1-102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 9:00-11:30,13:3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1)领取文件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 ****@126.com,备注项目编号;(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投标人发送领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3)投标人填写完成后,将领取文件登记****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 (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领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1-1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1-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33-****3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1-102 联系方式:022-****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1819 **** 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