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服务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专机专用试剂”需求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工作站专机专用试剂采购 | 人类白细胞抗原B27核酸检测所需仪器********工作站的专机专用配套试剂 | 详见附件1 | 0.8448 | 2024年12月10日 |
注:1.本次需求公开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邮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反馈时间:发布预研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省**市
(三)材料递交方式:电子邮件
邮件主题:“****专机专用试剂” +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反馈表。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鲜章的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电子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163.com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结合附件1内容及公示需求填写《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
(四)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院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院将不再接受。
(五)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六)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七)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医院门户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田助理
联系电话:028-****0865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