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卓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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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生态共性联创项目
建设地点 **市沙田镇穗丰年村穗隆中路11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39595.18m2,建筑面积为117960m2。项目将作为**市沙田镇内五金制品企业的前处理、研磨、电泳、喷粉、烤粉、喷漆和烘干工序、塑胶制品企业的注塑、喷漆、涂布和烘干工序和服装制品企业的长台丝印和烘干工序的聚集区,****工厂,项目的目标定位为:为**市沙田镇的五金制品企业的前处理、研磨、电泳、喷粉、喷漆和烘干工序、塑胶制品企业的注塑、喷漆、涂布和烘干工序和服装制品企业的长台丝印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废水提供“一条龙”式环境治理服务,全力打造集中生产、集中管理、统一治污、统一运营的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研磨废水、前处理废水、电泳废水、水帘柜废水和洗版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建设单****处理站,生产废水、喷****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700吨/日)处理后,75%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前处理清洗工序;剩余25%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规定的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管网;生物滴滤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1#、2#、3#、4#厂房喷漆漆雾与喷漆、长台丝印、洗版、烘干有机废气经漆雾除尘器预处理后一同引至“两级水喷淋+初、中效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电泳、涂布、烤粉、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级水喷淋+生物滴滤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1#、2#厂房注塑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喷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滤芯+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各烘干设备的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器结合空气分级燃烧技术处理燃烧废气后高空排放;设置集气装置对酸洗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水收集槽/罐加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经配套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需开展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11-15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