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争量交易Z24130093预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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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量交易****预告

****

关于****

争量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争量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供货煤矿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数量(吨) 基价(元/吨) 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最小报量(吨) 最大报量(吨)
A标段 副产品 **焦煤 ****煤厂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6000 120 176 1 不限 2000 6000
A标段 副产品 **焦煤 ****煤厂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10000 18 62 1 不限 2000 10000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1元/吨(不能出底价),基价为现汇价。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A标段 烟煤 煤泥 1700 21.3 1.7 32.25 58.6
A标段 烟煤 煤泥 600 28.2 2.4 32.58 70.1

备注:以上指标仅供参考,以现货质量为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前请务必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煤质不稳定,以实发为准。交易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了解。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1-16 14: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争量销售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在委托量范围内,成交价由高向低排序,同价格按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成交,直至委托量全部成交。若排在最后的交易商报量大于剩余委托量,按剩余委托量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11-16 15:00

A标段:2024-11-16 15:0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公告 。

五、合同签订

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煤炭交易网上签订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合同。同时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内自行前往********公司签订纸质版的煤炭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印发的《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执行!

六、交易交收

(1)提货地点: A标段:****煤厂 B标段:****煤厂 (2)运输方式:公路 (3)提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纸质合同签订内容为准(A标段、B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之内拉运完毕;优先保证拉运量,因需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误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延误超过10日将扣除20万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因供方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期限提供货物的,合同期限顺延,直至合同量供应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不低于99%,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填报《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进行确认。如遇特殊情况,由于委托方原因未提供相应标段数量的,以委托方实际发运量进行结算,不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 (5) 为确保煤炭销售合同正常履行,各成交买方,务必在支付煤款前与****销售处联系,获取开户行、账号等收款账户信息。如未提前获取收款账户信息或未转款至指定收款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客户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6) 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出卖方生产,或因矿方生产不正常、天气、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因成交买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提货而导致出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则出卖方不构成违约。(7)其他合同条款以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内容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1-17至2024-11-26

A标段:2024-11-17至2024-11-26

七、货款结算

竞价成交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需全额预付货款至****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根据竞价成功用户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的煤炭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的检验数据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李健强

电话:187****3508

交易中心:杜 妙

电话:139****9393

****中心:郭静蕊、王晓璇

电话:0351-****967、0351-****970

****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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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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