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余镇王灶河村300平方米办公室出租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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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余镇王灶河村300****办公室出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正余镇王灶河村
项目状态 --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0年
交易底价: 4400.00元/年
交易面积: 30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正余镇 村(社区) 王灶河村
组别 24组 登记日期 2024-11-05
是否续租
资产类型 --
交易面积 300.00平方米
项目描述 因村经济发展需要,**市**区正余镇王灶河村将位于24组村办公室出租,共计300平方米,仅限用于日常办公,出让期限为二十年(2024年11月01日至2044年10月31日)。交易底价:2024年11月01日至2029年10月31日为每年4400元(列入村营收入);2029年11月01日至2034年10月31日为每年4500元(列入村营收入);2034年11月01日至2039年10月31日为每年4600元(列入村营收入);2039年11月01日至2044年10月31日为每年4700元(列入村营收入)。此房屋无产权证书,承租人需清楚资产无证的事实,且承租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承包期间受租方需确保房屋结构的完整性,自行解决相关配套设备及房屋破损处维修,且与豪光****办公室周围场地的使用后,签订相关合同。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将保证金中的20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受租方需分4次支付租金,第一次在2024年12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2000元,第二次在2029年10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2500元,第三次在2034年10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3000元,第四次在2039年10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3500元。
项目位置 **市**区正余镇王灶河村
项目四至 **:广园路;西至:豪光照明器具厂房;南至:豪光照明器具厂房;北至:运盐**路
附属设施 --
补充说明 --
项目审查表 1审查表1.jpg2审查表2.jpg3审查表3.jpg4审查表4.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10村民议事表.jpg11村民签字表1.jpg12村民签字表2.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使用权人 ****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权证名称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20年0月
标段描述 因村经济发展需要,**市**区正余镇王灶河村将位于24组村办公室出租,共计300平方米,仅限用于日常办公,出让期限为二十年(2024年11月01日至2044年10月31日)。交易底价:2024年11月01日至2029年10月31日为每年4400元(列入村营收入);2029年11月01日至2034年10月31日为每年4500元(列入村营收入);2034年11月01日至2039年10月31日为每年4600元(列入村营收入);2039年11月01日至2044年10月31日为每年4700元(列入村营收入)。此房屋无产权证书,承租人需清楚资产无证的事实,且承租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承包期间受租方需确保房屋结构的完整性,自行解决相关配套设备及房屋破损处维修,且与豪光****办公室周围场地的使用后,签订相关合同。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将保证金中的20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受租方需分4次支付租金,第一次在2024年12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2000元,第二次在2029年10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2500元,第三次在2034年10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3000元,第四次在2039年10月01日前一次性支付23500元。
交易面积 300.0000平方米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22000.00
交易底价 4400.00元/年
成交缴款方式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联系人 冯小波 联系电话 150****1909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联系电话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5
招标公告
正余镇王灶河村300平方米办公室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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