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UNE HERO 轮(IMO: ****6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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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UNE HERO 轮(IMO: ****6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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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FORTUNE HERO 轮(IMO: ****694) |
转让底价(万元) | 7096 |
挂牌日期 | 2024-1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9 |
资产概述 | “FORTUNE HERO”为载重34580吨的散货船,由******公司在2012年1月建造完工,船舶总长179.88米、型宽28.80米、型深14.60米,主机型号为MANB W6S42MC,额定功率6480kw,发电机组3台,单台额定功率450kw。船舶按规定维护保养,现处于正常营运中。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8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44,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按照《MEMORANDUM OF AGREEMENT》中相关条款执行。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担保、查封及租赁等事项。 2.标的资产的数量、质量和状态按照踏勘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及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清单和数量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要在踏勘时充分了解资产处置范围,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资产转让底价为 998.20 万美元,按照评估基准日 2024年5月 31 ****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 7.1088,折合人民币为7096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柒仟捌佰捌拾肆万肆仟肆佰元整,精确到百位)。成交价格确定后,交易价款以美元场外结算,不低于 1109.11万美元。成交价格按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 7.1088 折合人民币计价。 4. 标的资产详细信息如下表:
以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51 万元或77万美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让方确认指定账户收到受让方按照《MEMORANDUM OF AGREEMENT》约定支付的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服务费后,****中心将受让方的保证金原路退还。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文):****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GuangDongUnited Assets and Equity Exchange Co.,Ltd. 账号:811********01441787(经常项下人民币) 811********01478666 (经常项下美元) 开户行(中文):****公司**分行 (英文):CHINA CITIC BANK GUANGZHOU BRANCH 地址(中文):中国**省**市天**路233****广场48楼 (英文):48F,NO.233 CITIC PLAZA, TIANHE NORTH ROAD, GUANGZHOU CHINA 开户银行代码(BANK SWIFT CODE):CIBKCNBJ510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 ****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MEMORANDUM OF AGREEMENT;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进行网络在线竞价。竞价时间分为定时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下一次报价的加价不低于2万美元;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延时报价阶段,4分钟倒计时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立即重新倒计时4分钟。直至最终无人出价,系统最终显示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标的竞价中标方。通过**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MEMORANDUM OF AGREEMENT。具体竞价规则详见https://www.****.com/#/。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4********688****010002 开户行:****营业部 5.3****中心账户(用于跨境人民币服务费用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GuangDong United Assets and Equity Exchange Co.****.) 账号:394********6886666 开户行:****分行(INDUSTRIAL BANK CO.****.GUANGZHOU BRANCH) 开户银行代码(BANK SWIFT CODE): FJIBCNBA500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MEMORANDUM OF AGREEMENT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按照MEMORANDUM OF AGREEMENT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办理船舶交割等事项。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MEMORANDUM OF AGREEMENT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MEMORANDUM OF AGREEMENT在内的文件。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中文):****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GuangDongUnited Assets and Equity Exchange Co.,Ltd. 账号:账号:811********01441787(经常项下人民币) 811********01478666 (经常项下美元) 开户行:开户行(中文):****公司**分行 (英文):CHINA CITIC BANK GUANGZHOU BRANCH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让方确认指定账户收到受让方按照MEMORANDUM OF AGREEMENT支付的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服务费后,****中心将受让方的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FORTUNE HERO SHIPPING S.A.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PROVINCIA PANAMA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36906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类型:意见 | |
批准日期 | 2024-09-29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五矿发展龙腾云创处置资产Fortune Hero轮项目的意见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女士、侯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35****8366、138****713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
交易机构网址 | www.****.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