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辅导企业整理固定资产投资佐证和入库材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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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企业整理固定资产投资佐证和入库材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1-15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辅导企业整理固定资产投资佐证和入库材料 同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佐证和入库材料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光彩大市场八区30栋19号

成交金额:2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辅导企业整理固定资产投资佐证和入库材料项目

服务范围:辅助********公司整理固定资产投资佐证和入库材料,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服务标准:合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城南工业厂区兴潼路20号

联系方式:袁志翔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青****花园10号楼102-202号

联系方式:177****525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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