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北侧地面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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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北侧地面硬化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为**炭素)拟定于2024年11月26日公开进行**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北侧地面硬化工程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北侧地面硬化工程

二、工程施工内容及相关要求

工程施工内容:焙烧分厂北侧地面硬化工程。

三、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北侧地面硬化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需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现场设备动力部工期要求执行。

四、缴费说明

(一)招标文件资料费说明

如投标单位准备参加本次招标,需提前缴纳3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此招标文件资料费概不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说明

投标方需在2024年11月25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交予**炭素财务部(开户行名称:****分行置地广场支行账号:551********0606),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抬标、恶意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未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会议,投标人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四)未按照标书内容要求制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说明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前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时,数额未达到中标金额的5%,中标单位需将所差款项补齐,付款方式为电汇。

(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完成工程预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十个日历天内全部予以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予支付利息。

五、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无

(二)进度款:无

(三)验收款:工程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已实测工程量与工程清单中单价最终决算出工程决算。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决算不得高于合同总价。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甲方支付90%的工程费用,尾款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以实际验收日期起计算)。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质保金,办理竣工验收签字日期开始计算,12个月后支付。如果质保期内因投标方原因出现的设备问题,按照投标方解决问题后时间重新计算质保期。

(五)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投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税率相应调整,合同含税总价随之调整, 但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

(六)出具发票要求:招标方在支付合同价款前,投标方提供相应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总价的 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3:30。

(二)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5:00之前。

(三)招标地点:**炭素二楼会议室。

七、投标要求

(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以上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施工相关内容。

(二)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投标书要求签字盖章。

(三)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招标,开标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招标最终选定中标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2024年11月24日下午5:00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招标文件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六)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投标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八、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5: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九、招标人信息

(一)单位名称:****。

(二)联系地址:**省**市**区**北路648号,邮编:230011。

(三)联系人及电话:180****7506。

(四)考察现场地址:**炭素搬迁项目所在****工业园区)。

(五)监督电话:189****0241/180****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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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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