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5日拟对IGBT模块材料和封测模组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内江-东兴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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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15日拟对IGBT模块材料和封测模组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IGBT模块材料和封测模组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296

地址:**市**区北环路西段576****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IGBT模块材料和封测模组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园区门庭八路以南、忠茂路以西、茂庭路以北、智忠街以东

****

**中气****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52106.57m2(约78.16亩),依托已建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注塑生产线、制冷模组生产线、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电子接插件、通讯连接器)生产线以及金属制品(冲压引线框架)生产线,形成年产塑料件(汽车内外塑料饰件、芯片塑件、电器塑件、机器塑料外壳)约3633.4t、制冷模组(制冷设备)300套、MGP模具60套、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电子接插件、通讯连接器)6450.924t、金属制品(冲压引线框架)276万件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管理,采取运输车辆限速、保持路面清洁、湿法作业等措施,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2)废水:少量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和油水分离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4)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料通过****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

二、营运期:

(1)废气:①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磨床工段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④蒸汽发生器、热水炉与吊式隧道炉均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烟气经一根25m排气筒外排(DA004);⑤铝件化学镀镍生产线(1条)、退镀线(1条)、铝件化学镀镍生产线(1条)、铜件化学镀镍生产线(1条)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经1#酸碱废气喷淋塔(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⑥铜件镀镍生产线(2条)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经2#酸碱废气喷淋塔(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6)排放;⑦电子生产线(1条)、贵金属(镍钯金锡银)生产线(1条)、冲压型镀铜-镀银生产线(5条)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经3#酸碱废气喷淋塔(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7)排放;⑧铜件镀镍生产线(2条)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经4#酸碱废气喷淋塔(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8)排放;⑨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恶臭气体经5#酸碱废气喷淋塔(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9)排放;⑩电子生产线(1条)、贵金属(镍钯金锡银)生产线(1条)、贵金属(铜镍金银)生产线(1条)、污水处理站含氰废水池体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6#含氰废气喷淋塔(次氯酸钠吸收氧化)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10)排放;⑾冲压型镀铜-镀银生产线(5条)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7#含氰废气喷淋塔(次氯酸钠吸收氧化)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11)排放;⑿碳氢清洗产生的VOCs经8#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12)排放;⒀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楼顶排放。

(2)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废水实行分类分质收集处理。项目生产废水按水质类别主要分为其他重金属及有机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碱)、含铜废水、含锡废水、含锌废水、含钯废水、有机废水)、含镍废水、氰银废水(包括含氰废水(含铜)、含氰废水(含金)、含氰废水(含银)等含氰废水以及含银废水)、低浓度清洗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酸)和综合废水)、含磷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含磷)、含铜废水(含磷))以及酸、碱更换废液。各类废水分别经管线引至各类废水调匀槽收集,****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其中生产废水中的含磷废水经化学镍废水(含磷)零排放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至纯水制备机和表面处理工段中的前处理工序,不外排,****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和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废:注塑、制冷模具生产线的不合格产品,分别返回各自生产线。机加工的不合格品、注塑废包材、砂浆、废砂轮、废焊渣、废边角料等作为一般固废外售至收购单位。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污泥经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电火花油、废切削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试剂包装桶及包装袋、过期化学品、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槽渣、废槽液、污水站污泥、废树脂、含磷浓水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厂区内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防渗分区,采取不同防渗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四、其他部门意见

1.项目****发展局出具的《**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04-511051-04-01-476765】FGQB-0013号)同意建设。

2.****规划局高新分局以《IGBT模块材料和封测模组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与**市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的说明》明确项目用地范围均位于“三区三线”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