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特殊群体有线电视收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电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7日 23:25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59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南街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女士、139****8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135****3262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相关材料(扫描件).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特殊群体有线电视收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辖区内革命五老、孤儿、特困人员及城乡低保户等特殊群体购买有线电视收视服务,让各特殊群体能及时收看收听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升文化生活质量,充实精神文明生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相关文件通知。
为特殊群体购买有线电****政府让各特殊群体能及时收看收听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升特殊群体的文化生活质量,充实精神文明生活。详见以下文件:
1.《****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108号);
2.《****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一轮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3]276号);
3.《****广新局、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落实部分特殊群体有线数字电视优惠政策的通知》(泉文广新[2014]220号);
4.《****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2016]22号);
5.《****集团、****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抚、低保和特困对象收视优惠政策的通知》****集团联[2018]1号)。
二、更好的延续之前服务。
****为特殊群体购买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已有十年之久,享受该项目服务优惠的户数(人)已达1万人以上。为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财政负担,建议延续之前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鹏源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县**南街32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139****859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地址:**市**县财政路1号
联系电话:****337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
联系方式:小陈、135****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