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经营性资产项目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经营性资产项目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采购
2.2项目规模:项目总面积659751.88㎡,各项目面积详见《经营性资产项目明细表》。本次保险采购范围内不含水体、游乐设施,包含洗浴服务(1处)、电梯、****停车场。
2.3保险时间:壹年。
2.4采购险种: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2.5.保险估算金额:约24.47万元,其中财产一切险约18.7万元,公众责任险约5.77万元。
3.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述主险及附加险(扩展条款),或提供保险范围相同或相近的类似扩展条款:
3.1主险:财产一切险,附加险(扩展条款)包含:
(1)企财地震扩展条款
(2)玻璃破碎扩展条款
(3)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4)供应中断扩展条款
(5)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6)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7)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
(8)预付赔款条款
(9)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
(10)盗抢险扩展条款
3.2主险:公众责任险,附加险(扩展条款)包含:
(1)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及恶意破坏条款
(2)附加暴雨、水患责任保险
(3)锅炉爆炸条款
(4)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含建筑物外墙砖)
(5)附加火灾、爆炸责任保险
(6)电梯责任条款
(7)一次事故条款
(8)附加预付赔款保险
(9)附加营业场所医疗费用责任保险
4.保险方案:
4.1财产一切险及其附加险(扩展条款):
保险金额:****604114.72元(各项目财务账面原值合计)。
4.2公众责任险及其附加险(扩展条款):
(1)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10万元;
(2)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80万元;
(3)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万元;
(4)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400万元;
(5)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80万元;
(6)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8万元。
5.免赔额、赔偿限额的特别约定
5.1公众责任险免赔额:无。
5.2财产一切险免赔额:
(1)地震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高于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按高者为准。
5.3附加暴雨、水患责任保险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万元。
5.4锅炉爆炸条款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万元。
5.5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万元。
5.6附加火灾、爆炸责任保险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万元。
5.7电梯责任条款
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0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保险许可证》。
提供:《中华人民**国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投标人****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公司仅接受一家单位授权投标。
6.4在我司招投标活动中弃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在我司服务期间因服务违约、口碑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6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同时提供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只有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次投标。
(2)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至招标人单位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并领取招标文件。
7.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各投标人自行前住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坡区科城路68号渝高●智博中心5楼
联系人:陈志
联系电话:023-****1091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