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需要,我单位对**市**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合同估算金额:900万元(最终以财评审定金额为准)
三、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不限于前期项目前期全过程咨询;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工作。
四、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件;
4.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项目组由两人组成,其中一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公告的发布媒体
****政府门户网
七、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1.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携带身份证,授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5)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证明材料;
(8)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不良记录承诺;
(9)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报名地点:****
地址:**县便江街道内环路209号
联系人:李丽飞 联系电话:132****3416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八、选定方式
按照永财事务〔2023〕66号文件规定实行集体决策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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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