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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福润●**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
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市福润●**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现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02日10时30分。
3、投标人应以本澄清内容内容及本次发布的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福义****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