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修复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晓阳
电 话:166****0699
邮 箱:****@qq.com
附 件:《>评审意见书》(邵矿开发评字〔2024〕007号)
《**省新**安山乡安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邵矿开发评字〔2024〕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