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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3MA1CEY4F77 | 建设单位法人:张忠伟 |
刘培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岗区 |
邮政街275号 |
滨洲线上行K428+846桥水害复旧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3-改建铁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E481-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市 卧牛河镇境内滨洲线上行K428+846处 |
经度:122.82134 纬度: 47.828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7 |
扎环审表〔2024〕0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62.66 |
16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912********00067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2********961755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99MA18WANR55 | 竣工时间:2024-10-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https://gongshi.****.com/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工程拆除既有桥,**钢筋混凝土框构桥及其桥梁辅助、附属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拆除既有桥,**钢筋混凝土框构桥及其桥梁辅助、附属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拟建框构轴线与铁路正交,轨底至顶板顶最小高度为0.8m。框构间留设10cm空隙,顶进结束后空隙采用C20混凝土填实。两边孔框构主体两侧接3m钢筋混凝土翼墙,翼墙外接挡土墙,翼墙与挡土墙间设3cm沉降缝,内填充沥青木板。框构顶板厚0.8m,边墙厚0.8m,底板厚0.9m,框构全高7.2m。 框构垂直铁路方向轴线长10m。框构桥采用预制顶进施工,顶进工作坑设于上游侧(面向大里程右侧)。 | 实际建设情况:拟建框构轴线与铁路正交,轨底至顶板顶最小高度为0.8m。框构间留设10cm空隙,顶进结束后空隙采用C20混凝土填实。两边孔框构主体两侧接3m钢筋混凝土翼墙,翼墙外接挡土墙,翼墙与挡土墙间设3cm沉降缝,内填充沥青木板。框构顶板厚0.8m,边墙厚0.8m,底板厚0.9m,框构全高7.2m。 框构垂直铁路方向轴线长10m。框构桥采用预制顶进施工,顶进工作坑设于上游侧(面向大里程右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雨季出现暴雨前及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减缓暴雨对施工场地的冲刷。 (2)合理安排进出临时工程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须按照设定线路行驶,严禁扩大扰动面积,严禁扩大临时占地面积,保护地表植被。 (3)临时堆放场周边采用装土草袋临时拦挡,土堆周边设置排水沟,堆放期间裸露表土堆面采用密目网覆盖,避免风蚀、水蚀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框构桥浇筑施工须做好围挡防护,避免施工时的土石方滑落至河道中。施工期间,严禁**设置土石方临时堆场,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入河道,避免施工对河流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施工便道、施工场地、材料厂)采取清理平整措施,恢复原地类,裸露地面覆表土进行植树种草,植被盖度不低于施工前的水平,且不低于相邻区域植被盖度水。需要将施工便道拓宽部分压实的路面恢复至原有地类,翻土松土以便撒草籽绿化或恢复为农田。 本项目所占地生态系统简单,工程建设前后相差不大,因此,工程引起的干扰是可以承受的,项目所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不会发生较大改变。 2.水土保持方案 (1)工程施工中要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土石方移挖作填土回填利用。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工人关于水土保持的教育,暴雨时不施工。 (2)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3)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场地中,其周边应挖好排水沟,避免雨季时的水土流失。堆土的边坡要小,尽量压实,并采取土袋护脚、草袋护坡等措施使其不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4)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采取措施,恢复原地类裸露地面撒草籽绿化。 环评批复: 生态: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雨季出现暴雨前及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减缓暴雨对施工场地的冲刷;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须按照设定线路行驶,严禁扩大扰动面积,严禁扩大临时占地面积,保护地表植被;临时堆放场周边采用装土草袋临时拦挡,土堆周边设置排水沟,堆放期间裸露表土堆面采用密目网覆盖,避免风蚀、水蚀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框构桥浇筑施工须做好围挡防护,避免施工时的土石方滑落至河道中:严禁**设置土石方临时堆场,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入河道,避免施工对河流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施工便道、施工场地、材料厂)采取清理平整措施,恢复原地类,裸露地面覆表土进行植树种草,植被黄度不低于施工前的水平,且不低于相邻区域植被盖度,施工便道拓宽部分压实的路面恢复至原有地类,翻土松土以便撒草籽绿化或恢复为田。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及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2)材料厂四周设挡板防护,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场界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要求。 施工场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3)施工现场采用喷水、遮盖、压实等措施;弃土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4)施工期间,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采用苫盖措施遮盖易起尘物料,尽量减少扬尘; (5)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应停止土石方挖掘、运输、装卸及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以上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运行稳定,可使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大气污染降到最小,扬尘浓度贡献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施工场地周边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二级标准要求,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及料场选址应离开河岸有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生产生活废水对水体造成污染,防护距离一般应在20~30m以上,确保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排入水体中。 (2)施工材料必须在料场堆放,注意清洁生产。生产废水须设防渗沉淀池收集重复利用不得外排。在向浇筑工位运送水泥砼时应避免物料的洒落而影响河流水质。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住村屯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 (4)**框构桥基础施工时,采用草袋围堰控制了路基两侧溪流进入施工场地 (5)本项目清淤对象来自洪水期淤积在路基两侧河流岸边的泥沙,洪水过后,河流恢复至原有河道,泥沙沉积在距离河道一定距离之外,**框构桥下河道整理及清理河道两侧洪水期淤积的泥沙时,须避免泥沙进入水体,清淤工程不会扰动河流水体。既有桥梁桥两端河道清淤作业应避开汛期,避免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施工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控制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防护、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方面来考虑。 (1)优先选用噪声影响小的施工机械设备; (2)合理布局,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夜间(22:00-6:00)不施工。 (3)物料运输车辆通过村镇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须控制车辆行车速度并尽量保持匀速行驶,不鸣笛或少鸣笛,夜间(22:00-6:00)不施工。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物料运输对沿线声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材料厂、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建设时,先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临时占地范围内,临时堆土周边围挡,并采用细目网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2)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包括清淤沙土)和砂石废料及时进行清理,不能利用时弃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填埋处理。做到随产随清,贯彻清洁生产的思想。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评批复: 1.废气:施工期场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围挡、避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现场采用喷水、遮盖、压实等措施,弃土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扬尘;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应停止土石方挖掘、运输、装卸及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场界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要求。 2.废水:施工场地及料场选址应离开河岸有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生产生活废水对水体造成污染,防护距离一般应在20~30m以上:生产废水须设防渗沉淀池收集重复利用不得外排,在向浇筑工位运送水泥砼时应避免物料的洒落而影响河流水质;既有桥梁桥两端河道清淤作业应避开汛期,避免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 3.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噪声影响小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夜间(22:00-6:00)不施工:物料运输车辆通过村镇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控制车辆行车速度并尽量保持匀速行驶,不鸣笛或少鸣笛,夜间(22:00-6:00)不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临时材料厂、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建设时,先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临时占地范围内,临时堆土周边围挡,并采用细目网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包括清淤沙土)和砂石废料及时进行清理,不能利用时弃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填埋处理,做到随产随清。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滨洲线全线采用电力机车牵引,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项目建设运用后不新增大气污染环节,对大气环境没有影响。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没有固定废水排放源。雨天路面径流汇入地表水体会对地表水有所影响。由于铁路运输过程基本不会产生货物遗撒,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极少,则雨天路面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前后列车对数及牵引机车类型没有变化,列车运行速度没有变化,列车运行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程度不变。通过控制机车鸣笛,可以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保持轨面平整,保持列车轮轨踏面平整,可以降低列车运行的振动影响。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铁路路基边坡植被的维护,保持路基两侧设置沟渠畅通,避免路基边坡水流对路两侧地面的冲刷。 环评批复: ****中心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雨季出现暴雨前及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减缓暴雨对施工场地的冲刷。 (2)合理安排进出临时工程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须按照设定线路行驶,严禁扩大扰动面积,严禁扩大临时占地面积,保护地表植被。 (3)临时堆放场周边采用装土草袋临时拦挡,土堆周边设置排水沟,堆放期间裸露表土堆面采用密目网覆盖,避免风蚀、水蚀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框构桥浇筑施工须做好围挡防护,避免施工时的土石方滑落至河道中。施工期间,严禁**设置土石方临时堆场,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入河道,避免施工对河流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施工便道、施工场地、材料厂)采取清理平整措施,恢复原地类,裸露地面覆表土进行植树种草,植被盖度不低于施工前的水平,且不低于相邻区域植被盖度水。需要将施工便道拓宽部分压实的路面恢复至原有地类,翻土松土以便撒草籽绿化或恢复为农田。 本项目所占地生态系统简单,工程建设前后相差不大,因此,工程引起的干扰是可以承受的,项目所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不会发生较大改变。 2.水土保持方案 (1)工程施工中要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土石方移挖作填土回填利用。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工人关于水土保持的教育,暴雨时不施工。 (2)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3)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场地中,其周边应挖好排水沟,避免雨季时的水土流失。堆土的边坡要小,尽量压实,并采取土袋护脚、草袋护坡等措施使其不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4)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采取措施,恢复原地类裸露地面撒草籽绿化。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及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2)材料厂四周设挡板防护,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场界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要求。 施工场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3)施工现场采用喷水、遮盖、压实等措施;弃土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4)施工期间,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采用苫盖措施遮盖易起尘物料,尽量减少扬尘; (5)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应停止土石方挖掘、运输、装卸及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以上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运行稳定,可使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大气污染降到最小,扬尘浓度贡献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施工场地周边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二级标准要求,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及料场选址应离开河岸有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生产生活废水对水体造成污染,防护距离一般应在20~30m以上,确保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排入水体中。 (2)施工材料必须在料场堆放,注意清洁生产。生产废水须设防渗沉淀池收集重复利用不得外排。在向浇筑工位运送水泥砼时应避免物料的洒落而影响河流水质。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住村屯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 (4)**框构桥基础施工时,采用草袋围堰控制了路基两侧溪流进入施工场地 (5)本项目清淤对象来自洪水期淤积在路基两侧河流岸边的泥沙,洪水过后,河流恢复至原有河道,泥沙沉积在距离河道一定距离之外,**框构桥下河道整理及清理河道两侧洪水期淤积的泥沙时,须避免泥沙进入水体,清淤工程不会扰动河流水体。既有桥梁桥两端河道清淤作业应避开汛期,避免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施工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控制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防护、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方面来考虑。 (1)优先选用噪声影响小的施工机械设备; (2)合理布局,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夜间(22:00-6:00)不施工。 (3)物料运输车辆通过村镇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须控制车辆行车速度并尽量保持匀速行驶,不鸣笛或少鸣笛,夜间(22:00-6:00)不施工。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物料运输对沿线声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材料厂、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建设时,先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临时占地范围内,临时堆土周边围挡,并采用细目网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2)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包括清淤沙土)和砂石废料及时进行清理,不能利用时弃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填埋处理。做到随产随清,贯彻清洁生产的思想。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没有大气污染源和水污染物排放,不产生固体废物。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滨洲线全线采用电力机车牵引,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项目建设运用后不新增大气污染环节,对大气环境没有影响。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没有固定废水排放源。雨天路面径流汇入地表水体会对地表水有所影响。由于铁路运输过程基本不会产生货物遗撒,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极少,则雨天路面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前后列车对数及牵引机车类型没有变化,列车运行速度没有变化,列车运行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程度不变。通过控制机车鸣笛,可以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保持轨面平整,保持列车轮轨踏面平整,可以降低列车运行的振动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由于运行列车数量基本无变化。铁路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既有铁路边界铁路噪声限值标准要求,无需设置噪声防治措施。铁路干线两侧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标准的要求。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铁路路基边坡植被的维护,保持路基两侧设置沟渠畅通,避免路基边坡水流对路两侧地面的冲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建成后,为防止列车在框构桥上脱轨,桥上轨道内侧设置防护轨以便加固轨枕,保护桥梁路基,防止列车脱轨,造成坠桥事故,避免出现事故时列车装载货物进入河流污染水体。 铁路风险防范纳入《****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按既有应急响应预案制定的措施处理铁路事故风险,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应急响应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成后,为防止列车在框构桥上脱轨,桥上轨道内侧设置防护轨以便加固轨枕,保护桥梁路基,防止列车脱轨,造成坠桥事故,避免出现事故时列车装载货物进入河流污染水体。 铁路风险防范纳入《****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按既有应急响应预案制定的措施处理铁路事故风险,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应急响应预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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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持轨面平整,保持列车轮轨踏面平整,可以降低列车运行的振动影响。 |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2008修正) | 项目建设前后列车对数及牵引机车类型没有变化,列车运行速度没有变化,列车运行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程度不变。通过控制机车鸣笛,可以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保持轨面平整,保持列车轮轨踏面平整,可以降低列车运行的振动影响。 | 已检测 |
1 | 加强对铁路路基边坡植被的维护,保持路基两侧设置沟渠畅通,避免路基边坡水流对路两侧地面的冲刷。 | 加强对铁路路基边坡植被的维护,保持路基两侧设置沟渠畅通,避免路基边坡水流对路两侧地面的冲刷。 |
1 | 本项目建成后,为防止列车在框构桥上脱轨,桥上轨道内侧设置防护轨以便加固轨枕,保护桥梁路基,防止列车脱轨,造成坠桥事故,避免出现事故时列车装载货物进入河流污染水体。 铁路风险防范纳入《****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按既有应急响应预案制定的措施处理铁路事故风险,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应急响应预案。 | 本项目建成后,为防止列车在框构桥上脱轨,桥上轨道内侧设置防护轨以便加固轨枕,保护桥梁路基,防止列车脱轨,造成坠桥事故,避免出现事故时列车装载货物进入河流污染水体。 铁路风险防范纳入《****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按既有应急响应预案制定的措施处理铁路事故风险,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应急响应预案。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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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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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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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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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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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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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