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国友金鹰店货柜、架、冷链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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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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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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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江国友金鹰店货柜、架、冷链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瑞街道金坤园21#楼3-502

成交金额:486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唐红梅、张永涛、谢继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 3000银行元支付);

金额:5832.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公司,放弃最后报价,视为退出谈判,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路街道**明珠21#楼1号商铺

联系方式:181****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座10楼1032室

联系方式:183****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大佩、李旭锋

电话:183****5866 、139****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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