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钢热电厂专场交易公告(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6日)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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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集团)********电厂动力煤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1日

一、交易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5:00-16:00。

二、交易资格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且实缴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3.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条款,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煤炭采矿许可证及安全许可证) :

①****工厂

②自有矿山+****工厂

③自有矿山

④自有矿山企业的100%****公司****工厂)

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溯源地点以及装车地点,溯源****公司自有矿山、****工厂****工厂需提供营业执照,****工厂需提供**协议),包钢股份质量溯源依据投标人标书提供的地点进行溯源。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5.负责具体业务的联系人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6.****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含在审核期间尚未解除的)。

7.企业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在审核期间尚未解除的)。

8.溯源及发运承诺书:为了保证溯源的真实性、有效性,投标人需承诺发运的****煤矿(煤矿产品****煤矿****工厂****工厂)生产且来自本次投标文件中溯源合格地点。如违反承诺,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溯源及发运承诺书需要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

9.履约条款

1.无需缴纳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中约定相应违约责任。

2.以包钢入厂过磅数量、化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3.本次招标量为1.7万吨,供货商起报量满标量,要求汽车运输,****电厂。

4.根据包钢汽车运输管理要求,汽车运输需由******公司负责承运且车辆必须满足包钢管理要求,否则不予进厂。

(三)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支付60%-70%货款,剩余货款挂账后付清。

三、成交规则

按照“最低价中标、当最低价未报满时,依次询问是否跟标,不跟标报价无效,同价不同量,量大优先,同价同量,平分数量”的原则(报价以元为单位不得出现角、分。)

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

采购

单位

煤种

低位发热量

(Kcal/kg)

低位发热量

(MJ/kg)

全水 (%)

灰分 (%)

全硫(%)

粒度(mm)

****集团)********电厂

****电厂动力煤2级

4000

16.72MJ

≤24

≤26

≤1.4

0-50

****集团)********电厂

****电厂动力煤4级

4200

17.56

≤24

≤26

≤1.6

0-50

五、2024年11****集团)********电厂动力煤采购煤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拦标价:

2024年11月份拦标价及采购量(表二)

标段

交货

地点

煤种

拦标价

(元/吨)

最小提报量(万吨)

最大提报量(万吨)

采购量

(万吨)

运输方式

1

****电厂

****电厂动力煤2级

444

≥0.5

≤0.5

0.5

汽运

2

****电厂

****电厂动力煤4级

466

≥1.2

≤1.2

1.2

汽运

备注:1、****电厂化验结果为准。2、汽车运输交货方式为到厂交货,拦标价为一票到厂含税价。3报价不的出现角,分。

六、要求

1.****电厂实际需求为准。 若成交人需按照委托人要求组织发运,成交人在供货期需保证95%≤实际到货量≤103%。

2.严禁出现分层装煤、混装、上下不一致等虚假行为,一旦发现无****管理部门处理。


****电厂动力煤4级

BGZJ794-2021(C)

灰分(Ad)≤26%;全水分(Mt)≤24%;硫分(St,d)≤1.6%;发热值(Qnet,ar)≥17.56MJ/kg;挥发分≤40%;粒度(mm)0-50mm

1.合计扣款金额累计到煤价为零元截止。 2.结算量按煤炭过磅净重先执行批次考核,再加权平均结算。 3.热值考核办法: (1)以全月入厂煤各批次热值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 Qnet,ar≥17.56MJ/kg,执行合同单价 (不含税,以下涉及的合同单价均为不含税,不再特别说明),热值升高无奖励。 (2)16.56MJ/kg≤Qnet,ar<17.56MJ/kg,自17.56MJ/kg起,每降低0.042MJ/kg,考核合同单价/(合同热值×100)×6元/吨。不足0.042MJ/kg按0.042MJ/kg计算。 (3)16.06MJ/kg≤Qnet,ar<16.56MJ/kg,自17.56MJ/kg起,每降低0.042MJ/kg,考核合同单价/(合同热值×100)×12元/吨。不足0.042MJ/kg按0.042MJ/kg计算。 (4)15.56MJ/kg≤Qnet,ar<16.06MJ/kg,进行让步接收,执行一票到厂煤价结算,即合同单价×0.4元/吨。 (6)Qnet,ar<15.56MJ/kg时,按零元进行结算。 4.硫分考核办法 (1)以全月入厂煤各批次硫分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St,d≤1.6%不考核,无奖励。 (2)1.6%<St,d≤1.8%,自1.6%起,每超0.01%扣0.4元/吨。 (3)1.8%<St,d≤2.0% ,自1.6%起,每超0.01%扣0.8元/吨。 (4)2.0%<St,d≤2.2%,进行让步接收,执行一票到厂煤价结算,即合同单价×0.4元/吨.。 (5)St,d>2.2% ,按零元进行结算。 5. 水分考核办法 以批次考核扣减后重量为基础,全月入厂煤各批次水分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按扣水公式扣量结算。

当某一批次入厂来煤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1.25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0.3%,扣减当批次数量的1%。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2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0.6%,扣减当批次数量的2%。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4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1.2%,扣减当批次数量的100%。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8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2.4%,扣减当批次数量的100%,按造假流程处理。

****电厂用动力煤2级

BGZJ794-2021(c)

灰分(Ad)≤26%;全水分(Mt)≤24%;硫分(St,d)≤1.4%;发热值(Qnet,ar)≥16.72MJ/kg;挥发分≤40%;粒度(mm)0-50mm

1.合计扣款金额累计到煤价为零元截止;

2.结算量按煤炭过磅净重先执行批次考核,再加权平均结算。

3.热值考核办法

(1)以全月入厂煤各批次热值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 Qnet,ar≥16.72MJ/kg,执行合同单价 (不含税,以下涉及的合同单价均为不含税,不再特别说明),热值升高无奖励。

(2)15.72MJ/kg≤Qnet,ar<16.72MJ/kg,自16.72MJ/kg起,每降低0.042MJ/kg考核合同单价/(合同热值×100)×6元/吨。不足0.042MJ/kg按0.042MJ/kg计算。

(3)15.22MJ/kg≤Qnet,ar<15.72MJ/kg,自16.72MJ/kg起,每降低0.042MJ/kg,考核合同单价/(合同热值×100)×12元/吨。不足0.042MJ/kg按0.042MJ/kg计算 。

(4)14.72MJ/kg≤Qnet,ar<15.22MJ/kg,进行让步接收,执行一票到厂煤价结算,即合同单价×0.4元/吨.

(5)Qnet,ar<14.72MJ/kg时,按零元进行结算。

4.硫分考核办法

(1)以全月入厂煤各批次硫分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St,d≤1.4%不考核,无奖励。

(2)1.4%<St,d≤1.6%,自1.4%起,每超0.01%扣0.4元/吨。

(3)1.6%<St,d≤1.8% ,自1.4%起,每超0.01%扣0.8元/吨。

(4)1.8%<St,d≤2.0%,进行让步接收,执行一票到厂煤价结算,即合同单价×0.4元/吨。

(5)St,d>2.0% ,按零元进行结算。

5. 水分考核办法

以批次考核扣减后重量为基础,全月入厂煤各批次水分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按扣水公式扣量结算。

当某一批次入厂来煤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1.25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0.3%,扣减当批次数量的1%。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2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0.6%,扣减当批次数量的2%。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4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1.2%,扣减当批次数量的100%。化验热值低于供煤合同热值8MJ/kg或硫分高于合同硫分2.4%,扣减当批次数量的100%,按造假流程处理。

七、其它

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报价作废。如交易商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八、合同履约执行期

2024年11月份合同期:2024年11月22日00:00起执行,至2024年12月6日24:00止运输需由钢联物流承运,2022年3月1日起组织国六标准的汽车方可入厂。

九、供应商在参与招标、保证金缴纳及竞标、竞价等事宜存有疑义,可及时联系包钢钢联股份****采购中心咨询 (0472-****016,刘泽峰180****7747) ,如有未按公告内容执行的违纪行为,可向该包钢钢联股份********综合部如实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 固话0472-****900 。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包钢钢联股份****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固话0472-****900

****公司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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