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农商行第八次房产拍卖会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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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第八次房产拍卖会
公告来源:******公司发布时间:2024-11-15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4-11-26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4.****.15-25

下载拍卖公告

本公司接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在中拍平台开展网络(网址:https://paimai.****.cn,搜索: 友联拍卖)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见该标的物网络展示的具体介绍)

二、开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 展样时间2024年11月15-25日

三、展样方式:到标的所在地看样。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方式。

五、移交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佣金比例为成交价的3%。根据《拍卖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请买受人尽快联系项目经理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微信):180****6870。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买受人务必在成交后2****银行电汇形式支付全额成交价款至拍卖人,买受人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与委托人办理移交。标的移交过户完成后,拍卖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保证金给买受人。拍卖不成交的,拍卖人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至竞买人。

六、重要提示: 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统一由房产部门负责开具,拍卖人只提供佣金部分的发票。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按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仔细查勘,标的成交后不退不换。成交后,请买受人务必在线交纳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使用费 。 ( 中拍平台 咨询电话:****985988)

七、瑕疵声明 :

******公司对于拍卖标的相关事项,现特别作如下告知和说明:

1、拍卖标的房产为按套、净价拍卖。竞买人一经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其已经在充分了解并接受按套、净价竞买此标的。

2、在拍卖前,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告知拍卖标的详细情况以及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无权要求拍卖人在上述情况之外提供其他保证。

3、竞买人应依据拍卖人在拍卖前提供的标的情况和瑕疵,自行、独立、谨慎地对拍卖标的进行分析和判断,自主决定参加本次拍卖竞价活动,并自愿独立承担拍卖风险。

4、本次拍卖的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因计算误差等,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执行资产质量、数量等与告知文件资料清单中所列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公司领取购房合同及税务发票,开发公司应支付的成交房产的增值税、城建税等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在办理产权和产权过户时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前期欠缴的取暖费、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及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标的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产生的税费以及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9、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拍卖成交款的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

11、本竞买须知及瑕疵声明、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书等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2、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需要二次过户,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阅读本竞买须知及瑕疵声明并认可后,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情况,拍卖人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因标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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