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2020〕837号****政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合财购〔2021〕825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甲乡公共**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选择不公开方式进行,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二)采购流程:1、****中心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2、组织3****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3、****中心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二、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
2、采购需求:
以“宣扬北乡地名文化,助力造甲乡村**”为主体,在造甲乡境内策划并执行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目标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加强优秀地名文化传承保护、推动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报名提供策划方案和报价单。报价不得超过8万元,包含活动所需全部经费。
3、付款方式:全部服务完成后支付。
三、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资质要求:提供活动策划执行相关的业绩材料。
(二)须符合下列情形
1、报名日起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不得有以下情况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市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仍在限制期内。
(四)诚信约定
递交自荐材料视为自荐人对采购人作出了自身符合以上条件的承诺,若被举报查实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失去参与资格,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五、自荐材料提交
(一)书面材料准备:
材料应当充分证明自身能够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货物或服务,并完全满足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策划方案。
****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交后不退。
(二)递交和查验原件:
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递交书面自荐材料时现场查验联系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材料。
(三)递交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之前
2、材料递交地点:****政府南楼203办公室
采 购 人:田主任 188 5690 8373
****办公室:孙主任0551-****1001
3、评价小组会商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择期举行,会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结果。
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