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 **** 委托,拟对小院镇方广寺村 2024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项目(第二次)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小院镇方广寺村 2024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
最高限价:306917元(其中基本预备费21749.39元)。
三、项目简介
为解决方广寺村 15 社群众出行难和生产不便的问题,计划在 15社**0.5公里、3.5米宽道路,项目资金通过“财政补助+农户自筹”的方式解决。
公告方式:本次竞价邀请公****交易所官网(“https://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殊条件;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竞价委托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在参加**农交所阳光招采活动有违规、违法记录;
3.在参加**农交所阳光招采活动有过弃标、转卖标行为;
4.在参加**农交所阳光招采活动有过中标项目不按照公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造成采购人投诉行为(核实为供应商责任)。
七、获取采购文件
网络竞价文件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交易所官网(“https://www.****.com/”)项目公告页面线上下载。
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价文件免费获取,获取后报价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交易所官网注册供应商账号,按照系统要求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完善账号信息,注册完成后登陆账号通过项目报名页面自行下载竞价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6点00分(**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所有报名资料需要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供应商逾期上传、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响应文件的,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供应商无法参与项目竞价。
九、竞价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点00分(**时间)
十、特别告知事项
1.项目涉及民生问题,中标价格为包干价,道路建设不增减工程量;
2.成交公示期结束后 2天内签合同,若逾期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3.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中标金额30%的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不得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以工程款未拨付为由,停止工程,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自动解除合同,已经投入材料、人工等归采购人所有;
5.采购人在工程款拨付完前发现供应商将项目转卖第三人,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供应商所供投入人、机、料归采购人所有;
6.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入场施工;
7.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之日起5天内全额无息退还;
8.工程竣工验收后,供应商开具发票挂账5年内付清工程款;
9.因项目涉及民生问题和村民自行筹资,报名人须到现场踏勘后才能参与报名。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唐 强 联系电话:135****5021
竞价委托机构:****
地址:**市**区雁城路1段2号一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 ****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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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