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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套电缆附件及智能电力设备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电缆附件及智能电力设备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地点:**市**区东屏街道**路37号。
验收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